第8部分(1 / 4)

小說:三毛全集 作者:朝令夕改

禮嗎,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雙涼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來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種經驗,高高長統的馬靴,總使我回憶起小時

候那雙黃色橡皮長統雨鞋,颱風一過,小孩子們都穿了那種有趣的東西在巷子裡口

止尚水。這甜蜜的回憶,使我天生的對馬靴產生了好感。在德國,長靴不是時髦,

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著它踏著厚厚的積雪去學校,在教室休息時,雙腳往暖氣管

上一放,擱著烘乾,跟同學們談天說地,那份舒適,女皇來了也不換。

馬靴不用來騎馬,沙漠裡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裡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

,外面長裙一蓋,誰也看不出裡面的乾坤來。動刀子我是不會,可是在荒野夜行的

時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從迦納利群島飛了兩千里路去馬德里看看朋友們,當年同住的

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兒帶女的,一派主婦風味,她們腳下的鞋子,卻失去了風華

,半高跟素面,說不出什麼道理來,三個人一個樣的鞋。

那幾日大家不停的見面,在有限的時間裡,恨不能說盡無限平凡生活的哀樂,

說著說著話題繞到打扮上去了,這些女友們看我仍是一雙涼鞋,就不甘心了,硬拖

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買下一雙四周有東西圍住的“鞋子”,我試了幾次,

實在不舒服,她們硬說盯看,我無可奈何的買了一雙,還是說了一句∶“在我們那

群島上,度假的氣氛濃,每個人都悠悠閒閒的,這種鞋,跟當地氣氛是不稱的。”

鞋子買了,我穿了一次,就給丟在旅館裡了,平日仍是幾根帶子綁在腳上,大街小

巷的去亂逛。

回家來了,荷西驚見我竟多了一雙高跟鞋,大笑了起來,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

去。這種東西,我給取了個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還可以,走十步已經不

耐煩了,走百步必然大發脾氣,只有將它們脫下來光腳走下去來得自在,我喜歡我

的心靈和我的肉體都與世無爭,鞋子決定我心情的寧靜和舒泰,這是勉強不來的事

我常常看見我的女友們在照片中穿著高跟鞋,我想,這是我與她們在社會上的

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別,在這個社會上,尤其是辦公室裡的婦女,她們的衣著和打

扮,不只是為著一己的舒適,也包括了對工作環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許有一天,這

種觀念會慢慢改變過來,舒適自然的打扮,其實才是對個人生命最大的認知和尊敬

,那時候,踩一雙平底涼鞋去參加雞尾酒會大概也不會被人視為失禮了。

秋天來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場怡人的小雨,我出門買菜時,已經脫線的

涼鞋踩進一個小水塘裡,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們便“吱呀!”的響一聲,我

覺著好玩,快走了幾步,它們又接連著響了好幾聲,我再想試試,在空曠無人的街

道上狂跑起來,腳下的鞋,竟然不斷的唱起歌來━━吱呀!吱呀!吱呀!好有節拍

的。我想。無論中不中獎券,腳下的涼鞋又得再買一雙了。

後記∶蘭小春給我來信,說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給他上鞋,

他可愛的小腳趾總是向裡面拼命縮,努力爭取赤足的自由,結論是━━豆豆十分的

鄉土!

我真慶幸這世界上還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親不親,故鄉人━━永遠的夏娃你看到的可不是我去年冬天我的日本朋友莫里

在此地濱海大道旁擺小攤子賣東西。我常常跑去看他,一同坐著曬太陽。

有一日我對莫里說∶“你知道嗎,我在撒哈拉沙漠住著的時候,為了偷看當地

人洗澡的風俗,差點沒給捉去打死。後來有人懷疑到是我,我當然死也不承認,硬

賴給你們日本人,嘿嘿,聰不聰明?”

莫里聽我這麼說,壞壞的抿嘴笑著,放下正在做的一條項鍊,向我伸出手來。

我雖不知他是什麼居心,還是跳起來跟他重重的對握了一下,又問∶“你幹嘛?”

“呵呵!”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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