勻�###,朕正要照它說的去做,矯革積弊。您又有了一篇《洪範》著作,太好了,朕一定好好研讀。您身為諫官,也要遠離朋比為奸的小人,以正道規勸輔助朕哪!”
鄧綰也磕頭說:“臣一定力行所學,不負陛下的教誨!”
他說到做到,專攻那些反對新法的人。富弼不行青苗法,就沒有脫逃他的彈劾。既任事得力,有需要還不升他?這樣,鄧綰又升了侍御史知雜事、判司農寺,與曾布同事。改服役為僱役,也正是在他們兩位的直接領導下正式開始的。
京畿試點,還是歸提點府界公事趙子幾管。他既能幹又積極,配合司農寺,很快就拿出了條例。主要是:
一、畿內農戶根據財產不同,分為上下五等,坊郭戶分為十等。農戶自四等、坊郭戶自六等起不交免役錢,其餘各戶每年夏秋隨稅賦一起按等交納免役錢。計算財產,兩縣有產業的,上等,各隨所在縣分開計算交錢;中等,合在一處計算交納。分家另立門戶的,按分開的產業計算等級,降低戶等。因為這錢都是原該服役的人家交的,所以稱作免役錢。
二、官戶、坊郭戶、寺觀及達到交錢標準的女戶、單丁、未成丁戶等,一律減半交納。照舊役法,這些人家原是不服役的。他們交的這錢,也就被稱為助役錢。
三、取錢多少,根據地方需要的僱員多少而定,再略略多加一些,平均攤派。多加的部分,是為了防止災變收不到役錢時用,也有個名字,叫免役寬剩錢。
四、用免役錢與助役錢僱用三等以上稅戶代役,根據役事輕重不同,付給不同的薪俸。薪俸發放,或按日,或按月,或按事,區別對待。被招募的人:衙前服役要有物產作抵押,受到損失時好索賠;弓手要測試武藝,典吏等要考試書法計算,防止有人濫竽充數。被僱者,每三年或兩年一換。
五、運送官物、主管倉庫、公使庫、場驛等事,不再叫衙前承擔,改為軍員負責,發給薪俸。
六、為防止戶等劃分的偏差,將用三到五年的時間——坊郭三年,鄉村五年,將所有戶等重新劃分一遍。故意上下不實的,一律以違法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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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遺事 第九十三回(2)
七、新法張榜公佈一個月,老百姓有疑義,允許投訴上告。沒有疑義,即正式實施。被募的服役,當差的解散。
新法一經公佈,一般百姓明白了首尾,都還歡喜。到實施,開封一府就罷去衙前八百三十人;畿縣罷去的鄉役更多,有好幾千。宣佈遣散時,大家全都歡呼雀躍,高興得什麼似的。開封縣共有二萬二千六百多戶,一年收了一萬二千九百多貫免役錢,僱人用去一萬零二百貫,還結餘二千七百多貫。其他縣,也大致如此。老百姓既得到解放,可以一心歸農,朝廷經濟上也划得來,這樣的好事,上哪兒找去?安石將訊息一報告皇上,皇上也樂得嘴都合不攏了。
可寬剩錢多了,也多少引起皇上的一絲疑慮:“有寬剩錢備災備荒,是好事。可它一多,老百姓的負擔也就重了。朕看坊郭戶與官戶,取的助役錢只當該取的一半,幹嗎要這麼照顧他們?朕倒是覺得讓他們多出一些,叫一般百姓少出點兒,才是正理。”
安石沒有說話,只是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怎麼,愛卿是有什麼話不好說嗎?”皇上問道。
“陛下聖明。”安石說,“免役雖說是要減輕農民疾苦,也有抑制兼併的意思。讓坊郭、官戶只出一半免役錢,要抑制兼併之家,臣也知道,那作用實在有限!可除此之外,也真沒有別的辦法!”
“為什麼?”
“買安哪!”
“買安?朕不懂。”皇上何嘗需要服軟?買安一詞,也真是難得懂的。
“這些人原來都是不服役的,再取錢多了,他們能願意嗎?當官的會刻意壞法,大造輿論;坊郭戶容易糾集鬧事,甚至庶攔官駕,擊鼓喊冤。真到了那個時候——”安石有些躊躇,不朝下說了。
“怎麼樣?”神宗急於知道下文,問道。
“我們做臣子的總有些擔心,擔心聖上不能不心有所動!”安石到底說了出來。
神宗若有所思,也不說話了。
“當然,也不是非這樣不可。”已經說出要害,安石索性將話完全挑明瞭,“倘若陛下真能熟計利害得失,深知真誠虛偽,再明示好惡賞罰,言必行,行必果,叫每個人都知道政刑可畏,不敢亂說亂動,謠言、詭計就會少得多了,再兇橫奸猾的豪強富戶,也不得不服服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