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鶴屋南北寫下《東海道四谷怪談》,將阿巖傳說編進“忠臣藏”故事,把伊右衛門設定為赤穗藩浪士,並讓阿巖因喝下毒藥而成為醜女,再加上許多當時的社會事件,於1825年首演,大受好評。後來因這插曲實在太受歡迎了,又獨立出來成為個別劇目。
直至今日,《四谷怪談》仍是歌舞伎劇傑作之一,也是日本怪談代表作之一,更是改編電影最多次的故事。
虹←橋書←吧←。←
第25節:河童的約定(愛媛縣)(1)
河童的約定(愛媛縣)
承應年間(1652~1655),愛媛縣綠村(南宇和郡城邊町)村長有位妻子,雖然是女性,卻是全村皆知的大力士。
某天,她出門辦事,歸途經過河邊,看到兩個孩子在河中玩水。因是傍晚,天快黑了,她叮囑孩子們:
“日頭要下山了,趕快回家吧。”
兩個孩子卻不聽,繼續在水中玩得不亦樂乎。村長妻子打算抓住孩子,把兩人帶回去。不料,孩子動作敏捷,左閃右躲,抓了老半天,才總算束手就擒,村長妻子一口氣背起兩個孩子,準備上岸。沒想到孩子們竟哀求起來:
“對不起,我們不是人類的孩子,是河童。請放開我們啦。”
村長妻子猛然想起最近村裡時常發生河童惡作劇的事,便對兩個孩子說:
“你們要是答應以後不再惡作劇,我就放你們走。要不然,就交給村裡年輕人,讓他們教訓一頓……”
“我們以後絕不惡作劇了,要是有孩子溺水,我們也一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