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紐扣幾乎一觸即開。
大塊頭用打量我拔掉的葡萄酒瓶塞那樣的眼神掃了一眼他自行破壞的門扇,然後把目光轉向我。看上去他對我個人並不懷有種類特別複雜的感情。他像打量房間裝置一樣看著我。可能的話,我還真恨不得變成房間裡的裝置。
大塊頭把身體靠到我身旁,後面又閃出一個小個子男人。小個子身高不足1 米50,單薄瘦削,五官倒還端莊。他身穿淺藍色拉科斯特圓領羊袖衫和駝色短褲,腳上是淺褐色皮鞋,估計是在某處高階兒童服裝店買的。勞力士手錶在手腕上閃閃發光——當然沒有兒童用的勞力士——顯得格外之大,活像《星球大戰》中或其他什麼裡邊出現的通訊裝置。年紀大約在30往後40往前。身高倘若增加20厘米,在電視劇中扮演奶油小生似也未嘗不可。大塊頭鞋也沒脫就踏進廚房,繞到餐桌另一側,拉過椅子。小個子隨後踱著方步走來,坐在上面。大個頭則在烹調臺坐定。把足有常人大腿根那般粗的手臂緊緊抱在胸前,將滯澀的目光定在我脊背的腎臟偏上一點的位置。我後悔自己未藉助應急梯從陽臺逃走。最近一段時間,我的判斷力顯然出了相當嚴重的失誤。恐怕還是去加油站讓人開啟引擎蓋檢查一遍為好。
小個子看也沒正眼看我一眼,更談不上打招呼。他從衣袋裡掏出香菸盒和打火機,擺在桌面。煙是本森&黑吉斯牌,打火機是金色的“杜蓬”。見此二物,我覺得所謂貿易不平衡大半是外國政府散佈的流言蜚語。他把打火機用兩隻手指夾著熟練地轉動不已。倒像是登門訪問的馬戲團演員,但我當然並無發過此項邀請的記憶。
我在電冰箱的最上層摸索一會,找出很久以前酒店給的帶有美國百威啤酒標記的菸灰缸,用手指拂去灰塵,放在小個子眼前。小個子以短促而悅耳的聲響擦燃火柴為香菸點火,眯細眼睛往上噴了一口。他身體小得給人以奇妙之感。臉和手腳一齊小。如將普通人的形體均勻地縮小影印下來一般。因此那支香菸看起來大得彷彿一支嶄新的彩色鉛筆。
小個子悶聲不響,只顧目不轉睛地盯著燃燒的菸頭。若是約翰·萊克·戈達爾的電影,應當出現“他正在盯視燃燒的香菸”這樣的字幕,但那影片畢竟大大落後於時代,幸也罷不幸也罷。菸頭化做為量不少的菸灰後,他用手指通通敲了幾下,磕落於桌面,對菸灰缸則全然不屑一項。
“那扇門嘛,”小個子用鏗鏘有力的聲音開口道,“有必要搞壞它,所以搞壞了。當然嘍,如果乖乖用鑰匙來開也是可以開的。希望別見怪才好。”
“家裡空空如也——你一搜我想就知道了。”我說。
“搜?”小個子不無驚訝地說,“搜?”他口叼香菸,嚓嚓有聲地搔了搔手心。“搜?搜什麼?”
“噢,那我倒不知道,反正你不是來搜查的嗎?破門而入地。”
“不大明白你的意思。”小個子說,“你肯定是誤解了什麼。其實什麼都不想要,只是來和你說話,別無他圖。什麼也不搜,什麼也不要。要是有可口可樂,倒想解解渴。”
我開啟冰箱,拿出兩罐為對威士忌買來的可口可樂,同杯子一起放在桌面。隨後為自己拿出一罐惠比須啤酒。
“你不也喝點?”我指著後面的大塊頭問。
小個子彎起手指示意,大塊頭悄然趨前,拿起桌上的可樂。長得雖牛高馬大,動作卻如風吹楊柳。
“喝完了幹那個。”小個子對大塊頭說。然後轉向我,說出兩個字:“助興。”
我背過身,看大塊頭一口喝乾可樂。喝畢,他把罐倒過來,確認再無一滴可樂後,放在手心一攥,便不動聲色地攥得面目全非——只見紅色的可樂罐發出風吹報紙般的瑟瑟聲響,頓時變作一枚普普通通的金屬片。
“這個嘛,哪個都會。”小個子說。
或許哪個都會,可我不會。
繼而,大塊頭用兩指夾起癟平的金屬片,嘴唇稍稍一扭,便齊刷刷地縱向撕開。把電話簿一撕兩半的光景我見過一次,而撕癟平金屬罐,還是頭一遭目睹。沒試自然不明白,不過恐怕非同兒戲。
“百元硬幣都能弄彎。這點卻是沒什麼人能如法炮製。”小個子說。
我頷首贊同。
“耳朵都能撕掉。”
我點頭同意。
“三年前是職業摔跤手來著。”小個子說,“出類拔萃的選手。要不是膝蓋受傷,拿冠軍如探囊取物。年紀輕,有實力,別看這樣,腿腳快著哩。可惜傷了膝蓋,一切頓成畫餅。摔跤須有速度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