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王朝長遠利益,但就是下不了決心將其革除。當然了,賣官不叫賣官,叫捐納或叫開捐。
晚清時代,有一個廣為流傳的故事:
某人看到當官比經營工商業更有利可圖,也想捐個知縣,但苦於沒有那麼多的現錢(當時知縣的職位價格為3700兩白銀),於是就和幾個朋友商量集資,最後三人商定共同出資,買來官缺後一人任縣令,其他人分任師爺、家丁等,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各無怨言,得賄後按股分紅。後來果然如願以償,該團伙大肆貪汙,任期屆滿後因貪汙罷職,三人滿載而歸。
總之,買官者多持一種投資心理,將官場作為市場,造成極大惡果。從眼前來說,國家得到一筆錢,但從長遠來看,無疑是飲鴆止渴。
清朝的捐納制度十分複雜,僅捐納的名目就有十種之多,而且,一般情況下買官者買到的大多僅是個虛銜,以此來滿足成為士大夫的虛榮感。但政府也賣實職,由於編制有限,這些買到實職的人要經過一個漫長的候補過程,甚至長達十多年之久,此間等待的滋味可想而知。大多是心急如封,一旦得缺,便如餓虎撲羊,無所顧忌,大肆斂財。
清朝自嘉慶起經濟困難,不顧乾隆帝永不許開捐的禁令,大肆賣官,賣官收入大體接近國家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是個天文數字。嘉慶皇帝不是不知道捐納的弊端,但既然已經收了人家的錢,就不能不讓人家候補。這樣一來,吏治就更不可多問了。
道光皇帝對捐納制度深惡痛絕。登基之初,道光就下令停止捐納,後來迫於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