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渾然沒有半點驚訝的意味。
這……這兩父女,果然是怪胎。
見我奇怪的望著她,吳芳也不算榆木腦袋,知道我在吃驚什麼,就給我解釋:“爹爹說過,戰火總有一天會燒到桃花村的,像我這樣的女孩,要麼反抗,要麼屈辱的活下來。所以,從小我就決定,我要反抗的!
哪怕是死,我也應該由我自己來決定!”
吳芳這話說的擲地有聲,讓我一時反應不過來:這還是那個纏著我講故事的黃毛丫頭小片子麼?
原來,每個人都有自己不為人知的一面。
正如我,還有吳芳,以及吳大膽。
“你們休息,我去找幾個‘幫手’。”我說著,站了起來。
吳大膽睜開眼睛看了看我,稍微有那麼一瞬間的猶豫,可隨後,他就釋然,然後點頭表示知道了。
我很清楚的知道他在擔憂什麼,他害怕我跟張二張三一樣,把他給賣了。
可後來,他很快就不再懷疑,我不知道他是因為什麼,反正對我來說不是壞事。
吳芳看了看我,張了張嘴,稍作遲疑,就很快開了口:“其實……張大哥,他們的目標,是我和爹爹,你如果拿著你的劍給他們看,應該可以置身事外的。”
她這是在勸我離開。
我搖頭,拒絕了她的好意。
她的想法沒錯,在這種冷兵器的年代,這把神兵利刃確實可以證明我的身份,可是他們不知道,我卻很清楚的明白,蠱師的報復性。
神婆養下的兩隻鷹怪,一隻被我一劍劃傷,一隻被我給一掌拍死,不論如何,神婆也不會輕易與我善罷甘休的。
再說了,不論吳大膽還是吳芳,其實對我都還算不錯,做人要講良心,我是萬萬做不出那種出賣朋友的事情的。
一個時辰的話,也就是兩個小時。
應該夠了。
我隨後開始帶著那隻殭屍在桃花林裡晃盪,儘量去尋找那些只是草草掩埋、已經開始露出土外的屍體,而不去動那些埋葬好的棺木。
雖說把死人驅趕起來幫忙是有傷天和的一件事,可其實在發現這亂葬崗裡有食屍鬼以後,這事情就已經算是一件互贏的事了。
它們成為殭屍幫助我,而我則在事後幫它們重新換個地方埋葬,避免屍身受到食屍鬼的破壞。
不得不說,這年頭裡死人比活人好找。
我只用了短短的一個小時,就在這桃花林裡找到了九具屍體,成功趕起五隻殭屍,算上先前的那隻,一共有六隻殭屍,六隻白僵。
這時候,屍油也已經用個精光,沒有留下半點。
我找了點乾燥的樹皮把手搓了搓,把上面的油汙全部褪掉,可因為心裡作用,依舊還覺得手裡有些黏糊糊的感覺。
其實屍油就跟豬油一樣,如果不新增其他東西的話,根本不臭,只不過大凡常人,心裡都有那麼一個坎罷了。
就好像在我處身的那個時代裡,那些冷盤店裡賣泡椒雞爪的,那些看似白白嫩嫩肥脹肉多的雞爪,其實都是經過了福爾馬林的侵泡,才有那麼驚心動魄的效果。
單純的說福爾馬林,也許有人未必能夠知道是什麼東西,可是我們當醫生的卻是再清楚不過了,那本來就是製作屍體標本的東西,拿來泡屍體的藥品!
福爾馬林能夠有效的殺死細菌繁殖體,並且價格便宜,所以很受那些黑心商販的喜愛,雖然被嚴禁拿來製作食品,可沒有親眼見過,誰又知道呢。
最起碼,我當初在附近的幾個菜市場轉悠一圈後,憑著我那過人的嗅覺,至少能夠察覺到一半左右的雞爪都是使用過福爾馬林的。
我不算正真的殭屍,沒有吃過人肉喝過人血,所以我也會犯惡心。
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吃泡椒雞爪了。
我這時候揮動桃木劍,將六隻殭屍一股腦的往外面趕著,一隻跟著一隻的跳動,場面很壯觀。
可惜因為是養屍之術,沒有用到正統的符咒,所以這些殭屍就跟真正屍變的殭屍一樣,如果得不到血肉和煞氣的供應,就會很快消耗完體內的屍力,從而失去行動的能力。
這些殭屍的戰鬥力比較弱,如果用我的眼光來看,紛紛都是不堪一擊的料。如果我還在旱魃狀態的時候,只需要一個掃堂腿,就能夠跟當初在新南醫科大學打敗那些學生一樣,如同拉朽摧枯一般的把他們擊倒。
就算是現在,我如果用青霜劍一個一個的對付他們,也基本是穩穩勝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