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小說:骨魂 作者:男孩不逛街

臉皮,但我內心深處,我還是戴著面具。

意識到這一點,讓我有點不快。現在她坐在我身邊,明顯對我那白森森的頭骨感到恐懼,卻又不敢挪開,大約是怕惹怒我,這讓我很爽。

悍馬賓士在公路上,我叼著煙,不時打量旁邊兩個一直在發抖的乘客。我活動了一下頸椎,剛才那個高個子的腐屍力氣真的很大,突然間我發現有點不一樣,對了,我的眼睛,我隨手拍下倒後鏡,愣住了,我那本來空無一物的眼眶裡,有兩點東西在跳動,紅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這讓我看起來更加恐怖,並且更誇張的是我左邊的臉浮現著一些類似希臘符文一樣的東西,它們時隱時現彷彿從骨髓裡浮出來一般,有一種晶瑩剔透的光澤,如同骨頭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剎車,輪胎在路面急劇地摩擦,發出刺耳的聲音,那兩個乘客尖叫著,差一點就撞到擋風玻璃上。

我緩緩地轉頭望向他們,往車外一指,他們兩人如避開瘟神一樣,連爬帶滾地下了車。我用力地關上那邊車門,拉下連體衣的拉鍊,果然不出所料,剛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發了全身的痛楚,從左肋到左手到左側頭骨、左側盆骨最痛的這一片,全都出現了這種花紋,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潔白古玉的光澤一樣,明顯和右邊骨頭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媽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頭啊!

我現在算是個什麼?一個披著長髮,眼裡閃著兩點火焰,左邊骨頭出現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腳還沒符文……總之我是說骷髏不像骷髏,說腐屍不像腐屍,就算是受輻射的變異生物,也沒變異成這樣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機,會再造出一個什麼樣的我!

不知過了多久,我從方向盤上抬起頭,天已黑了,我下了車發現,那兩個乘客還縮在車邊。媽的,我一把扯起那個布魯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佈滿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樣的手骨,我望著這傢伙只覺得我很餓!我想對於這個傢伙,因著我對他的厭惡,殺他,用他來滿足我的飢餓感是再合理不過的事情。這就是叢林法則!

他看著我把那隻佈滿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頭頂,他失禁了,哭泣著說:“閣下,閣下,不要殺我,你殺了我也沒有用啊。難道你殺了我你會開心嗎?我只是,只是一個無名小卒而已,你要殺,也得殺那些讓人恨得牙齒髮癢的傢伙,那樣才是英雄的作為啊,不要殺我啊……”

我扔開他,不是因為他的話,我不是編劇,殺什麼人才讓大眾爽,與我無關。自從醒過來,我幹掉了不少生命,不論是變異生物,腐屍,還是人,沒有一個是為了爽才殺的,而是我必須殺他們,他們影響到了我的生存。

但這個布魯斯沒有,儘管他的行徑讓我覺得噁心,儘管我讓他上車就為了找個藉口殺他!但如果我這麼無緣無故地殺了他,我能對自己說,我還是一個人嗎?我又不是腐屍,只有腐屍這種變異生物,才會有攻擊人類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裡重複這句話,我不是一個什麼英雄或者偉人的坯子,但在這個廢墟里,如果不堅守點什麼,我會活不下去。我想堅守我的小雀斑,沒有守住,她去了;現在,我必須堅守這條底線,我是人。

望著黑夜裡遠處無數點綠熒熒的光,我知道那是變異後的狼狗的眼睛,它們似乎不必堅守什麼吧?我有點心酸,不知為什麼,就是有點心酸。

布魯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兒——核爆以前,街上到處有得賣的PDA,也就是行動式掌上電腦。

不過PDA的概念,在這個時代已經演變得和二十一世紀這玩意剛發明時有點不同,只不過人們還是習慣於這麼叫罷了。這個PDA只有一個男用指環大小,布魯斯和左照,跟老孫一樣,核爆時剛好在地鐵裡,並且沒有處於核爆中心地帶。當然,這個戴在手指上的PDA能儲存下來,仍是一個奇蹟。據他所說,當時躲在那個地鐵站臺裡的人不下一千,許多人紛紛在抱怨PDA和手機都壞了。

但是布魯斯手上的這個玩意,雖然可以使用,也是壞壞的,有許多功能失靈了,比如說無線網路,也許是因為發射塔倒塌沒有中繼站的原因吧?誰知道?記事本這樣基本的功能還是可以用的,但我是絕對不會在廢墟里用這時靈時不靈的PDA來記事的。當然還可以聽裡面十來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語歌曲,不過我不喜歡這種曲調,一到手就被我刪了,最後就只能調出地圖軟體了。

而這對我來說,也足夠了,我決定先去醫院,因為那裡一定會有大型的DNA再造機,然後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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