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個死者,經過他們的調查,並沒有很複雜的社會關係。
也沒有仇家,兩個人小女生都才畢業不久,一個做前臺,一個做行政助理。
死亡原因,前兩個人都是死於割喉,身上同樣發現多處刀傷。
兇器也已經找到,經過dna檢驗後,發現兇器上的血液同死者身上的血液相吻合。
兇器都是刀子,只是型別不同,第一個殺害被害人的兇器是長約30厘米,單刃的西瓜刀。
經勘察確定是死者經常用於切水果的水果刀。
殺害第二個被害者的兇器,則是一把長10厘米的家用菜刀,經勘查後確認,是被害者放置於廚房的刀具。
兇器上並沒有任何指紋,現場也沒有任何兇手留下的痕跡。
兩起殺人案雖然在作案手法上想死,被害人也存在相應的共性,但因為缺乏聯絡,所以目前還沒有病案。
不過算上今天這起,就是想不併案也不可能了。
夏峰這次劇本任務所扮演的支隊長張讓,是一個32歲的單身,性格比較火爆,做事情雷厲風行,典型的為了破案,寧可得罪領導的典型。
局裡很多領導,對他是既喜歡又厭惡,喜歡的是他能做事,不喜歡,則是因為他在他們看來目中無人的性格。
倒是他手底下的那些警察們,對他都特別敬畏。
兩天內連續發生了三起惡劣的殺人案件,局裡的領導自然是炸開了鍋,命令府城刑警支隊務必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出兇手。
說是“最短”,但是沒有給具體的期限,懂的人都知道,事情還沒有到讓上面火燒眉毛的地步。
畢竟死兩個人對於現在的社會來說不算少,但還引起不了太大的動靜,以及激起各方面的輿論。
但是如果人數再多,比如從兩個人變成三個人,四個人,那麼事態無疑就嚴重了。
周志斌習慣性的問了夏峰一句,但是夏峰卻像是沒聽見一樣,並沒有理會他。
周志斌見狀,也不敢再廢話,從口袋裡摸出一盒煙,恭恭敬敬的遞給了夏峰:
“頭,抽根菸發散發散思緒,有助於思考。”
夏峰本想拒絕,但不知道是想到了什麼,便接了過來,周志斌立馬上前獻殷勤的幫著點燃。
嘗試的吸了一口,夏峰作為以前的老煙槍,雖說有段時間沒抽了,但還不至於嗆得咳嗽起來。
只不過嘴裡面苦兮兮的,他只吸了一口,就將煙丟在地上踩滅了。
“我這最近手頭太近,所以檔次就降下來了。”
周志斌還以為夏峰是嫌他的煙不好抽,於是有些尷尬的解釋了一句。
“回頭我給上面說一下,可以併案了。”
夏峰又將話題轉到了案子上。
“頭,你覺得這都是一個人乾的?”
警方辦案並不像小說家筆下的偵探一樣,以邏輯思維推導為主,證據為輔。
恰恰是反過來的,即便大多數人看著就是這樣的事情,再沒有得到確切證據證明這一點之前,警方也很少會直接表明怎麼怎麼樣。
像併案處理這種事,首先就要滿足連環案的基本特徵,其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就是案件之間存在關聯性。
其次,便是在作案手法、作案工具等方面存在相似。
而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存在因果,比如很少毫無原因的就將另外一個人殺死的。
更別說還是兩個人,或是更多人。
所以這個關聯,是警方考慮併案,認定為連環案的首要因素。
當然也不排除,那種變態殺人魔的存在。
只是相對來說較少,尤其還是懂的反偵察的殺人魔。
通常來說,碰上完美犯罪,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會成為懸案。
因為當科學刑偵手段用不上,邏輯推導又無從推起的時候,除非是真算出來,否則根本破不了。
將多起案子合併在一起,就等於說是從最初發散的思維,迴歸到了一個整體。
幾乎等於是確定了一個最初的偵查方向。
如果這個偵查方向錯了,那麼之後的所有努力都會成為泡影。
所以沒幾個人敢冒然拍板,受處分是小,錯過了黃金破案時間,很可能就會讓一個案子變成懸案。
這罪責可就大了。
張讓別看是幹了十年的老刑警,從做特情人員幹起來的,從一線一步步爬到支隊長這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