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部分(2 / 4)

小說:天下玄修皆爐鼎 作者:套牢

豬了,所以手中若常常有幾個銀幣的零用,在這裡自然是被定義為大把的錢了。

但要記得是亞述幣,漢唐大帝國的錢幣,在這裡是很少流通的。

這很奇怪?

但這裡的習慣一直便是如此,雖然是毗鄰的鄰居,可漢唐大帝國所代表的東部文明,與亞述帝國所代表的西部文明,卻仍有許多地方格格不入!

當然。

若是哪個傢伙擁有幾十個金幣的積蓄,那簡直便是一大筆財富了。不過擁有財富在巴比小鎮可並不一定就是一件美妙的事兒,對於那些外來人更是如此。

按照巴比小鎮的規矩應該是這樣的——

財富絕不應該在一個人身上永久停留,它便如牛角酒杯中的酒一般,一個人喝完之後,便傳給下一個人,這個人喝一口,然後再向下傳過去,直到喝光為止。所以,若有哪個初來乍到巴比小鎮的傢伙,膽敢大吼一聲說老子有錢,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很快這些錢便不再屬於他了。

當然。

山賊總是最先光顧的。

這些窮兇極惡的傢伙嗅覺敏銳,即便是那些被偷偷塞進屁股縫裡的銀幣,山賊們也能突破重重障礙嗅到那誘人的金屬味兒,最純潔的辦法是用一枚鑷子從那倒黴蛋身體的縫隙裡把那枚銀幣夾出來的。

不過山賊們喜歡更直接的方法!

那就是照著那個倒黴蛋的臀部尖骨狠狠地踹上一腳,那枚銀光閃閃的銀幣便會藉助**收縮的力量凌空彈飛出來,當然,飛出來的也可能不僅僅是銀幣,或許是更燦爛的金黃色。

金錢。

向來便是骯髒的!

但山賊們可不在乎這些,他們最大的希望就是讓骯髒來得更猛烈些吧。

在山賊們揮霍過一段時間之後,傭兵便會不失時機地出現。他們的裝備和戰鬥力總是比山賊要強上一些,於是傭兵用手中的刀劍從山賊那裡把剩下的銀幣搶過來,當那些銀光閃閃的錢幣經過傭兵之手,便基本已經被消耗殆盡了。

當然。

如果有人說傭兵與山賊沆瀣一氣,反對的人也不多,而有道德的傭兵首領,在巴比地區是不存在的。

最初那個有錢的傢伙,在經過一系列變故之後,這時就已經徹底變成了一個窮光蛋。既然大家都是窮光蛋了,巴比小鎮的人便很歡迎他加入山賊。傭兵。或者賞金獵人的隊伍裡來,成為這裡的長住民。

自然。

這便開啟了一個迴圈往復的過程。

所以,只要在巴比小鎮生活過一段時間的人,便會明白在這裡最好的職業其實是在某些時間裡做傭兵。在另一些時間裡做山賊。而實在無聊時。便去做賞金獵人。至於這其中更深層次的奧妙,只有長年打熬在巴比小鎮中那些有著狼一樣心胸的人才能夠懂得。

圖雅恰好就是一個這樣的傢伙……

……

事實上。

圖雅不但是一個山賊,而且是一個響噹噹的山賊頭領。

不過在山賊這個風生水起的行業裡。與那些嘯聚山林的大盜賊相比,圖雅這個頭領混得實在有幾分寒酸。地盤小就算了,關鍵是圖雅現在的人馬實在少得可憐,甚至可以說是少到了不像話的地步——在圖雅的麾下,只有可憐巴巴的兩個蟊賊跟班。

而即便是這兩個蟊賊跟班,還是圖雅以非正當手段弄過來的。

圖雅的第一個跟班是身高將近三米的大塊頭俄迪普斯,他在圖雅團伙裡充當絕對的打手角色,據說俄迪普斯的祖父輩擁有著巨人族的血統,而他的祖祖祖父,甚至還有著霸龍族的旁支血脈,所以俄迪普斯天生便一身神力。

要知道,無論是巨人族還是霸龍族,都有一個極糟糕的弱點,個頭與智慧成絕對的反比。

所以。

這個力大無窮的傢伙,竟然在一次角鬥中被嬌媚的圖雅使用詭計打趴在地,並繼而被圖雅用花言巧語收編,成了圖雅的一名小弟。而俄迪普斯只要能吃得飽,倒也不介意跟隨圖雅去做點壞事兒。

殺殺人,放放火,吃吃肉。

對俄迪普斯來說,自己已經屬於少數幸福的人了。

圖雅山賊團伙的另一個成員則屬於狗頭軍師型別的,這雖然是一個純種的羅爾羅斯人(羅爾羅斯是亞述帝國北部的一個遊牧民族),卻完全沒有羅爾羅斯人本該有的那種彪悍強橫的樣子。

這傢伙容貌猥瑣身體瘦弱,一雙金魚樣的腫眼泡總是紅彤彤的,並且他的眼珠子如同患了多動症一般,從不會凝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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