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青春路人甲 作者:淘氣

的10月,一下子到了充滿涼意的11月。

g市的11月,溫度跟家鄉m市的12月一樣,開始吹起寒風。我不是文藝女,卻一直喜歡聽雨,喜歡在安靜的夜晚聽著安靜帶著淡淡憂傷的歌曲,然後品著香茗,捧著喜歡的書慢慢細讀。除此之外,我也一直偏愛在黃昏時分或寂靜的夜晚出來吹風,喜歡頭髮被風吹亂的感覺。所以,從11月開始,我也開始慢慢遺忘,去享受風中的自由和灑脫。開學期間的各種聚會,暑假在群上認識的各種各樣的人,逐漸淡出我的視線。我的記憶開始模糊,那些在聚會上見過的人,我已經記不起他們的模樣,有些甚至連在校園遇到都認不出來。大學的感情,是一種奇妙的東西。我甚至說不清是喜歡這種一見面就熟,一轉身就遺忘的感情還是太不在乎這些感情。反正,認識了,狂聊過,見面了,就到了說再見準備遺忘的階段。

習慣每週五傍晚要大運動,這周也一如既往。叫我“女兒”喬萍出來陪我殺幾場羽毛球,在羽毛球上大汗淋漓,忘記所有的勞累和壓抑,是說不出的痛快。我們打了半個小時左右,有三個男生說沒有場地了,想跟我們拼場打。多點人一起打球也好,練練球技。跟他們打球,我才知道我的球技是多麼地爛,而且男生打球時,個個都那麼狠,一點也不懂得憐花惜玉。原本只想運動一個多小時,然後回去洗個澡,再去課室學習。但由於他們的到來,我們就從四點多一直打到七點半。直到天黑實在看不見球,才戀戀不捨地離開球場。跟高手過招,果然受益匪淺。只是可憐我雙臂,酸死了,拿東西都顫抖顫抖的。今晚這場球,有史以來打得最用力的一場。可是心裡卻非常地痛快,也許是真的壓抑得太久了,終於有個機會讓我毫無保留地發洩。汗水帶走了假裝的堅強,往後的日子,更要努力得讓自己過得更好。我可以在任何人的面前哭,在所有人的面前軟弱,但絕對不能在對我殘忍的人面前有稍微一點的低頭。林子濱就是林子濱,從來也沒想過要在傷害自己的人面前有一點點的脆弱。

“原來你叫林子濱,領導人物啊。”把羽毛球拍還給體育器材室,器材室的管理人員把學生卡給我的時候恰好被剛剛一起打球的一個男生接過,在這個部門工作,被人認得一點也不奇怪。“我叫李家俊,幸會幸會~~”他一邊面帶微笑地說著,一邊伸出手想跟我握手。我原本就是熱情奔放的人,而且也常常想著能跟古代的大俠一樣朋友滿天下。所以,對於朋友,只要品行不是太惡劣,我都會大方地把他們納為朋友,特別是像眼前這種看起來特別紳士的男生,不與之交友實在是大大的損失。其實家俊長得還可以的,就是太瘦了。作為男生,太苗條的身材多多少少會影響到他的整體外觀的。但是,我交朋友最主要看品行,看素質。只要這兩者過關,我都很樂意真心以待。看到他懸在半空中的右手,我毫不猶豫地伸出手,一邊跟他握手一邊笑哈哈地回著“幸會幸會!”這橋段還真有點像電視上演的。沒辦法,觀眾做不了演員,就只能在生活中模仿演員們,過一把演員癮。“現在都差不多八點了,飯堂早就沒飯吃了。要不要一起到外面吃啊?”他以一種詢問的語氣溫柔地對我說。“乖女兒,你要不要一起去吃飯?”我把問題轉向喬萍。“好啊~~”我女兒也是豪女一個,性格也特別爽朗,所以我們兩個在一起才會這麼毫無顧忌地瘋瘋癲癲。我們兩個女生跟李家俊都是很會吹的人,湊在一起天南地北都胡亂地扯,引得另外兩個不怎麼說話的男生一個晚上都在笑。我們三個湊在一起還真的可以演一齣戲了。哈哈~~那天晚上我們談笑風生,隨後在宿舍樓下分別時我們都相互交換了號碼,就算是成為朋友了,大家還大俠似地說道以後有需要幫忙的地方一定會兩肋插刀。不過,李家俊這個朋友倒是挺好的,雖然只是認識了一個晚上,但他的風趣健談和他身上散發著的紳士風度是那麼地平易近人,估計人緣特別好吧。

總覺得世界上的事很奇妙:當你還沒認識一個人的時候,你覺得這個世界上好像沒有他的存在;可是當你認識了他之後,你就會覺得在哪都能遇到他。自從認識李家俊後,我也差不多每天都遇到他。當然,這種事不僅是發生在我和他之間,就算是別人和別人也會如此。而且,偏偏他和伍城是同一棟宿舍,都在我們這棟宿舍樓的隔壁。所以,相遇的機率就更大了。從每次我看到李家俊他都與很多人打招呼,我就知道我的猜想沒有錯。性格這麼好的男生,誰不喜歡和他交朋友啊?不過,要是他再壯一點,估計人緣會更好吧。

我儘管也算是每天都很忙,但不管如何,有些興趣愛好和習慣是不能丟的。比如說,每週五的大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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