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週末,這是寒假前的最後一個週末。楚天歌趕著背書,就不許明肆過來。
花了一天的功夫背好了,第二天重複老內容,她就有些耐不住煩。見外面天氣好,無風無雪,陽光明媚,就拉著銀珍兩個人慢慢閒逛,抄小道去了城市花園。
兩人還沒進門,就和明肆以及兩個女孩子迎頭碰上。
“你怎麼來了?”明肆原本平板的臉,在見到楚天歌的那一瞬間,立馬鮮活起來,笑著接過輪椅。
見到張瓊,說實在話,楚天歌著實驚訝,笑著喊了聲姐姐,目光掠過她,停在她身旁的女孩子身上。簡直是驚天奇聞,倒不是說這女孩子的漂亮,這個女孩子不是楚天歌喜歡的型別,太豔了,她欣賞不來,奇的是張瓊竟然會帶著朋友來串門。
“這位是……”
楚天歌在打量廖葦葦的同時,廖葦葦也在打量她。應該說,從楚天歌出現時,她就在打量她。
容貌確實平淡無奇,絕對屬於走進人群就不見的那種。唯一引人注目的怕就是她的笑容,很溫暖,讓人忍不住想要與之親近。
“你好,廖葦葦,蘆葦的葦。”廖葦葦今天塗的是紫羅蘭色的指甲油,精細地描繪著幾瓣玉蘭。
“是我姑媽家的表妹。”張瓊在一旁輕聲添了一句。
原來還是拐著彎的親戚,楚天歌笑道:“你的指甲做得好漂亮,是在外面做的麼?”
愛美是女人的天性,廖葦葦心裡以為,像楚天歌這麼平凡的女孩子,卻有一位這麼出色的男朋友,肯定更想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再看她修剪得圓潤的指甲,透明的淡粉色,健康,但是寡淡。
便笑起來,興致勃勃,帶著幾絲得意,說:“是我自己畫的,你要是喜歡,我幫你畫。”
說著,就拍了拍包包,略帶著說私話的神秘,略壓低了聲音,說:“我帶了幾瓶,看你喜歡什麼顏色的。”
楚天歌的讚賞是真心的,也是覺得那顏色和她的人比較搭。喜歡歸喜歡,這就像美人,再喜歡,再欣賞,那也僅僅只是喜歡和欣賞,並沒有想要請回家中的想法,她並沒不想嘗試,畫的花再好看,那也是花,畫在指甲上,太過於花俏了。
便伸出手給廖葦葦看自己的指甲。
“我的指甲都剪了,等蓄起來了再請你幫我畫吧。”
廖葦葦稍愣了一下,便緩過了神。再看楚天歌,見她戴著嫩綠色羊絨帽子,圍著同色的圍巾米色及膝長羽絨服,棗紅燈芯絨長褲,腳蹬一雙米色羊皮小靴。
再看她自己,亮黃色的帽子圍巾,黑色的呢絨大衣,A字皮裙,腳上蹬一雙過膝高跟長靴,摩登時髦。
大概是客氣話,她竟然也當了真,這位大概是讀書讀傻了。身上的東西倒都是好東西,只是不會打扮,可惜了。
“行。”
“是走過來的?怎麼不給我打個電話?我也好過去接你。”明肆見她們說完,才問楚天歌。
楚天歌便笑,說:“原本沒打算過來的,我背書背煩了,拉著表姑下來轉轉,逛著就到了這邊,就臨時起意過來。說來真不遠,往常是我們想差了。我也不知道是哪個方向,那邊有一個門,出來對面也有個門,進來就是這邊。好像也沒多長時間,說著話就到了。”
又說:“我倒沒怎麼走,走一會兒歇一會兒,倒是表姑,這一路半會兒都沒歇。”
銀珍忙就說:“這才多大點路?還累得著個人?”
楚天歌就問明肆。
“你們出來是有事麼?”
廖葦葦就說:“是我,之前就聽說了你的大名,只是沒想到是親戚,元旦那天說起,才知道是你。所以拉了瓊瓊姐姐過來,只是沒想到你不住這邊,正要過去呢,你就來了。也幸好是碰上了,不然,只怕就錯過了。”
“那真是巧。”楚天歌笑笑,一點也不相信她的話。雖說不能以貌取人,但是像廖葦葦這樣的摩登女郎,要說她喜歡針線,實在讓人難以相信。
明肆說:“先上去吧,走了這麼半天的路,你坐著倒是無所謂,表姑還站著呢。”
一行人說說笑笑的又回去。
這邊明肆現在也只是睡覺用,冰箱裡多是水果飲料和一些能現吃的東西。
其餘的人都是茶,只有楚天歌面前的是一杯熱牛奶。
“我也喝茶。”楚天歌推了一下,伸向明肆面前的茶。
“聽話,和牛奶。”明肆快速地把茶挪開。
“過猶不及。”就算是傷了骨頭要補鈣,也不用拿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