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1 / 4)

小說:華娛之黃金年代 作者:換裁判

畢竟他只是個重生者,萬一哪一天電影圈玩不轉了,該怎麼辦?

難道學馮曉鋼跟網友撕逼、跟旺達撕逼?

他學不來,太掉面!

作為純種的爺們,咱可以轟轟烈烈的在世上走一遭,也能做到無聲無息的離開!

大不了以後減少電影方面的嘗試!

綜藝絕對是一條很好的後路,倒不是說沈臨要淪落到跟一幫演員、歌手爭粉絲的地步,不過,綜藝節目能賺錢這個已經是公認的事實了!

《奔跑吧,兄弟》第四季的廣告招標額高達13。36億元!

《我是歌手》第三季冠名費達到3億;

《爸爸去哪兒》第三季冠名費達到5億;

注意,後面兩個只是冠名費,因為廣告費我沒有查到!

這些節目都是12集,剛好一個季度!

媽蛋,比大部分電影賺的都多!

“棒子國的綜藝玩的確是很溜,比如《running man》、《無限挑戰》,最近的《我是歌手》《三時三餐》還有一堆的窮遊節目都不錯!”

沈臨掰著手指頭將自己記憶裡最清晰的幾部棒子國綜藝算了一遍。

“啊?”

小王總的眼神裡寫滿了疑惑。

顯然他對這些的關注度並不是很高。

“我說,你別把眼光集中在那些女團身上,像你簽下的那個t…ara在棒子國完全混不下去才來中國撈金。你要是相信我,咱倆一起搞個公司就叫‘香蕉計劃’,一邊買版權,一邊賣給電視臺,順便捧幾個國內的偶像!”

沈臨最討厭的就是當初王思蔥宣佈進軍娛樂業的時候,一堆人跳出來唧唧歪歪,尤其是從臺彎過來養老的幾位,說什麼‘你以為娛樂圈有錢就能玩的轉嗎?’

我去,搞得跟臺彎的娛樂圈有多幹淨似的,誰不知道當年幫派橫行,到處充斥著權錢交易!

“你還挺有野心嘛!”

聽完沈臨的全盤計劃,王思蔥有些詫異的看了他一眼。

“呵呵,你太小看國人的跟風習慣了,等到下半年芒果衛視的《爸爸,我們去哪》大放異彩的時候,你就知道了我們現在買得版權有多好賣了!”

沈臨壓根沒有自己製作綜藝的想法,綜藝節目,尤其是真人秀,遠非看到的那麼簡單,沈臨沒有那麼多精力撲在上面。

“你準備花多少錢呢?”

“當然越少越好,買了之後,全都掛在‘香蕉計劃’旗下,那些電視臺想要參與,就讓他們出人、出錢…”

“你想多了吧,電視臺有那麼傻?現在都是製播分離!”

王思蔥一句話說到了沈臨這個計劃最明顯的漏洞。

“所以,我才找你呀,”沈臨看了看小王總,接著說道:“除了版權,我還需要挖人,把那些棒子國的導演、編劇全都挖來!然後,安排咱們的新人進去學習…”

王思蔥想了想:“那我有什麼好處?”

“你不是一直想進軍娛樂行業嗎?這是個很好的契機,我隱藏在背後,你在明面,到時候出風頭的就是你!”

……

兩人談了一整晚,才算勉強達成一致意見。

全盤的計劃就是先買版權然後自己製作,掛在影片網站上看看網友的喜歡程度,然後再推銷給各大電視臺。

沈臨出資2億佔據‘香蕉計劃’約莫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剩下的事情交由王思蔥負責。

從赴韓買版權,再到挖人,甚至包括跟電視臺之間的談判,小王總全線跟進。

當然,這些綜藝的監製還有製片人都寫上沈臨的大名。

按照小王總的話‘我已經很出風頭了,再說了你的名字比我好用的多!’

好吧,承認他說的有道理!

整個香蕉計劃最關鍵的一項,打造屬於自己的偶像團隊!

小王總想著建立跟棒子國類似的練習生制度,想法很好,可惜有點晚了。

沈臨直接建議他收購一個機制健全的公司,比如說時代俊峰之類的。

小王總壓根沒聽過這家公司,但看著沈臨一臉認真,只好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你最好快點,我聽說他們旗下有一個組合已經快要出道了,你要知道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永遠比後來者更有吸引能力!”

小王總原本有些不屑一顧,在他看來國內的那些公司能打造出什麼玩意偶像組合,但沈臨的臉色很正常,一點也不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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