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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中的兩個人應該是平等的,至少不是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愛情很忌諱出現鄙夷,如果已經看不起對方了,怎麼可能心存愛惜?所以愛情既非仰視也非俯瞰,愛情應該是門當戶對,比翼雙飛,這樣的位置,才能使相互尊重變得可能。
在封建社會,門當戶對的清晰指向就是出身。公子少爺必須娶大家閨秀,小家碧玉再可愛也只能納妾候補,更不要說是從良妓女了,要不怎會有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的千古悲劇?門風神聖而不可侵犯,所以正宮娘娘通常是大有來頭。
賈寶玉和林黛玉之所以不能走進婚姻殿堂,其根本原因就是門不當戶不對,無依無靠的林黛玉自己尚且寄人籬下,拿什麼去和通靈寶玉成雙結對呢?愛情只能被門戶所欺,木石前盟只能讓位於金玉良緣。
還有個現成的例子可以拿來感慨一番:英國已故王妃戴安娜,我不知道她是否後悔嫁進皇室,她原本可以像別的女子一樣平淡安穩地生活至今。
她不屬於那個規律森嚴的皇室,為此吃足苦頭。灰姑娘飛上了樹梢頭,可是高處不勝寒。查爾斯無論血統、教養,還是愛好、習慣,與戴安娜通通不合,他們註定水火不相容。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同樣的,在張愛玲筆下,我們可以看到《金鎖記》裡的七巧,在年華老去的某夜突然覺悟,如果當初嫁給門當戶對的丁玉根、張少泉,那麼至少可以得到俗世的幸福。
其實,我們並不能接受兩個不匹配的人在一起,通常稱那是驚世駭俗的畸戀,甚至會憤恨、唾棄,然後冠以鮮花與牛糞,天鵝與蛤蟆的稱謂。而男人看到巧婦拙夫的組合,更是會情不自禁地痛心疾首。我們還是喜歡看到龍鳳配的賞心悅目,還是贊同門當戶對。
愛情中必須有門戶之見,雖然說愛情是感性的,但是感性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愛到一定程度就會要求做天長地久的柴米夫妻,然後,不得不直面一系列現實問題。比方說房子、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如果矛盾不能妥善解決,那很可能就成了埋伏暗處的地雷,只需一個契機,就能把愛情炸得粉碎。文化、地位、修養的差異,最終會成為愛情與婚姻的障礙。
王子雖然愛上了灰姑娘,可他以後一定會嫌棄灰姑娘出身寒微,不識大體。而灰姑娘陷在一種心照不宣的輕視裡,或者心生自卑,或者憤怒而痛苦。童話常常以一句“兩人從此過上幸福的生活”來搪塞讀者,可是怎麼可能幸福呢?他們沒有共同的生活土壤,誰也不瞭解誰,可能只是因為第一感覺良好便認定是愛情了。
再比如衛希禮尊從家規娶了表妹媚蘭,他可以和媚蘭一起聽音樂、看書,而郝思嘉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她強大的生命力使衛希禮一邊嚮往,一邊恐懼。他們是不合拍的兩個音符,註定不能琴瑟合鳴。
常常有女明星嫁入豪門的新聞在耳邊掠過。我的第一反應就是豪門一入深似海,善自珍重吧。很多年前劉姓女明星以為自己嫁定許公子,可是最後許公子娶了門當戶對的何姓富家女。這是否有些黑色幽默的成分呢?可以想像當時女明星梁山伯般的絕望心境。
女明星嫁入豪門固然累人,可是普通市民和明星戀愛同樣艱難。比如梁詠琪,比如木村拓哉。我們並不能簡單地指責他們肯定是一飛沖天後的陳世美心態。真的,愛情會因為兩人地位不等同,步伐不一致而踉蹌,停滯,倒退。
我們不再是天造地設的金童玉女,我不想再和你玩蹺蹺板的愛情了,所以,愛情玩兒完。
曖昧的第三類感情
我堅信有第三類感情這回事,它比友情大一個尺碼,可還沒到愛情的火候。應該是一種半醉半醒的關係,彼此喜歡,彼此欣賞,但始終保持良好心態,恪守道德標準。
法·拉羅斯福說,所謂友情,只不過是社交、慾望的交涉,以及手腕、好意交換而已。咱先不指責老法將高尚的友誼剝去了外衣,既然友誼也是社交,那憑什麼社交還得指定性別?誰規定異性只能作為培養愛情的物件?誰規定友情產生於同性之間,愛情產生在異性之間?要知道現在愛情的爪子已經伸進了同性這一領域,多少男人對美女視若無睹,比方瑞奇·馬丁、黃耀明、張國榮這樣靚絕人寰的帥哥。憑什麼友情就得原地踏步?而且在發揚光大的過程中必然變質走味?未必啊!
男人的友誼是無須言傳的默契,女人的友誼是無話不說的親密,一動一靜,實在應該合而為一。當男人與女人有著非同一般的友誼時,就會加倍疼愛對方:男人會把大男子主義的蠻橫收斂幾分,將紳士風度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