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不管日後自己獨身一人是活的卑微還是萬人景仰,若是有一天她找到了那個人,會親手將腰間的騰雲匕首刺進那個人的心臟,直到親眼看著仇人氣絕身亡。
小丫頭在官阡陌身後忽然一跳,大大的上前一步,伸出雙手輕輕攬住官阡陌輕紗繡荷的素白衣袖:“姐,我們什麼時候回荷月樓,咱們好久都沒有出來玩過了,你讓小喜再今天在外邊多逛一逛好不好嘛!”
官阡陌頓時挑起秀眉,明眸婉轉,抬起素手就著小喜的手就這樣利落的站了起來,那一副毫不顧及形象的樣子完全與她身上所著的名貴又好看的衣料很不切合,但卻看起來又舒服的緊,一時間便吸引了四周公子的大片目光。
早已經習慣這種目光的官阡陌冷漠的看了一眼四圈的人,幸好臉上遮著一層面紗,才沒將臉『色』讓外人看到。
“走吧,今天茶館那附近熱鬧的緊,我陪你去聽聽那裡的書。”轉過眼,對著滿眼期待的小喜眨眼一笑,便微垂下臉忽略四周傳來的目光,匆匆的離去。
“哎?你們說,剛剛在石橋下廊岸邊的那位姑娘,看起來像不像荷月樓的阡陌姑娘?”
“倒還真是有些像,不過這風塵女子連身子都賣給咱們一個個公子哥兒了,哪裡還能有什麼孝心去給誰放河燈,我看啊,也就是像,那根本就不是!”
“噫?王公子,阡陌姑娘的身子你碰過嗎?”
“……啊?這……”
“聽沒聽說過,那個阡陌啊,與那荷月樓的老鴇子有過協定,甚至她還出過錢重修荷月樓,算是半個老闆,心情好時只出來彈彈曲兒或者跳個舞,其他時候根本不出來見人的,更不可能會接客!”
“哎我也聽說了,那個阡陌到荷月樓都有十年了,早攢下了能贖身的銀子,金銀珠寶就幾大箱,卻還一直不走,這不走就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