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就失業了。我都快四十歲了,書沒讀多少,又沒什麼專長,現在大學生也找不到工作,像我這樣的中年人就難找工作了,就算想到飯店找份洗碗的差事也找不到,所以只能每天待在家裡發呆。雖然我老婆有工作,但收入並不多,僅僅夠家裡的日常開支,連房租也交不起。每當兒子說學校要收那些亂七八槽的費用時,我們倆口子就心煩死了。
我已經想盡辦法節省開支,連抽了二十多年的煙也戒掉了,但是現在什麼東西都在漲價,再怎麼省也省不了多少,每個月還是入不敷支。日子一天比一天難熬,光坐在家裡也不是辦法,所以我就每天到外面亂逛,看能不能碰碰運氣。
有一天,我在人行隧道里,看見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捲縮在一角睡覺。像他這樣流浪漢滿街都是,並沒什麼特別,可能過不了多久,我也會成為其中一個。也許是觸景生情吧,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他幾眼,看著看著竟然發他還帶著手錶,這可有趣了,當流浪漢的還會帶手錶。
反正我也是沒事亂逛,就想逗逗這個帶手錶的流浪漢,於是就蹲在他身前問他時間。他伸了個懶腰,打著哈欠瞥了我一眼,一句話也不說,直接把手伸到我面前讓我自己看。不看還好,一看就嚇了我一大跳,他手上的竟然是一塊“歐米茄”。雖然這種名錶對我這個窮光蛋來說,就像天鵝肉一樣,但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跑,雖然買不起,但總從電視上看過它的廣告,所以我肯定他手上帶著的是“歐米茄”。
一個流浪漢怎麼可能帶著一塊名錶呢?於是,我就問他這手錶是不是假的,他懶洋洋地把手錶解下來拋給我,說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十幾萬買回來,用了幾年也沒壞,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質量。
聽見他的話,我心裡就想笑,一個流浪漢那來十幾萬呢?但一接過手錶,我就立刻感覺到挺沉的,再仔細地看個清楚,做工的確挺不錯,就像他所說的那樣,就算是假的,也假得有質量。當我想把手錶還給他的時候,他卻揚揚手說:“你拿去典當行看能不能換點錢,要是能換到就給我買兩瓶酒來。”
這個流浪漢還真是挺有意思的,竟然給我一塊假表去典當,不過仔細一想,我什麼都缺,就是不缺時間,當一回跑腿也不會有什麼損失。這塊手錶看上去質量挺好的,就算拿到典當行換不到錢,賣給地攤應該也能賺到幾十塊。於是,我就答應了。
()
我把手錶帶到典當行,二櫃和頭櫃交頭接耳了一會,就給我開出一萬的高價。一塊假手怎麼可能值一萬塊,所以我以為自己一定是聽錯了,就多問一次,誰知道二櫃立刻熱嘲冷諷地對我說,做人不要太貪心,看你也不像這塊手錶的主人,有一萬塊進口袋已經很不錯了。我想,他們一定是以為手錶是我偷來的,但我沒有生氣,只是在心裡笑他們笨,拿一萬塊收一塊假手錶。
拿到錢後,我去買了兩瓶五糧液,還買很多下酒菜去找流浪漢。當流浪漢知道我把手錶當了一萬塊的時候,並沒有像我想像中那樣露出驚訝的表情,只是漫不經心地說才換到一萬那麼少。他的表現不禁讓我懷疑手錶並不是假貨,而是真正的“歐米茄”。於是,我就問他手錶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他白了我一眼說:“你認為典當行的人都是傻子啊,他們比你精得多,不是真貨誰會給你一萬塊。”
流浪漢的話讓我呆住了半天,回過神後,我立刻就說他之前說過手錶換到錢後,給他買兩瓶酒就行了,並撒謊我已經把錢都花光了。他對著我大笑:“貪也要貪得有素質,我又沒要你把錢給我,要是我想要錢,自己拿去典當行不就行了嗎?”
知道對方不會把錢要回,我就心安了,因為我當時實在太需要錢了。之後,我和他到附近的公園找了個地方喝酒,三杯下肚我就問他手錶是從那裡弄來的。他白了我一眼說:“廢話,當然是買回來的。”看我一臉不相信的表情,他又說:“別看我像個流浪漢,就以為我是個窮光蛋,只要我願意,隨時都能拿出一百幾十萬,買塊破手錶算什麼。”
我當然不會相信他的鬼話,要是他真的那麼有錢,還會睡到人行隧道里嗎?我把心中所想的說出來,他只是一笑了之,把酒喝完了就躺在草地上睡覺,沒有再理睬我。
回家後,我把這件事告訴老婆,老婆說這個流浪漢可是能跟家人鬧彆扭而離家出走的豪門公子,跟他混熟一點,多少也能撈到點好處。我想,老婆說的也不是全無道理,最起碼我已經在他身上得到了一萬塊。
之後幾天我都買酒買菜去找流浪漢,他很能喝酒,我每次買來的兩瓶白酒,基本上都是他一個人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