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友》的雜誌,我傻了。
“啊!”我驚訝地叫了一聲,賣雜誌的小夥子似乎比我還要驚訝,他不知道我為何如此大驚小怪。
我實在是太驚訝了,驚訝一瞬間又轉化成憤怒,既而是無所適從。我說這第一篇文章咋就這麼熟呢?原來它就是我10月份發表在南方某雜誌上的那篇記述異性合租故事的紀實文學,而現在它卻明明白白地發表在這本雜誌上!
我不動聲色地將這本雜誌買回家,經過仔細對照之後,我發現整篇文章幾乎被一字不漏地照搬過來了,惟一經過掩飾的只有文章的標題,而作者的名字則變成了陌生的“原一平”。這個原一平是何許人,也恁大膽了吧?
很明顯,我的文章被剽竊了。
剽竊別人的文章就像是從別人家偷東西的小偷一樣,我打心眼裡這樣認定,並決定維護自己的權益,揪出這個躲藏在文章背後的小偷——原一平。
但是,為了慎重起見,商量好對策,我撥通了小沛的電話。
“小沛嗎?我跟你說個事兒。”我心情激動。
“什麼事兒?”她問我。
“我的一篇文章被人剽竊了,你說該怎麼辦?我想是不是應該採取一些什麼措施,你說呢?”我問道。
“哦,是這樣啊!”小沛的語氣平淡,似乎並不感到驚訝,我有點兒不解。
“張歡,其實,我覺得完全沒這個必要嘛!你應該這樣想,文章被剽竊是你的榮幸啊,至少說明你的文筆是卓越的,否則別人怎麼會剽竊你的東東呢?再說了,為一篇區區幾千字的小文章動怒,又是何苦呢?到時候又搭工又搭料,說不定還會將自己給繞進去,多不划算!即便你鬧贏了,又能怎麼樣?賠你個一兩百或者一兩千的,你就發得了財嗎?”
聽了小沛的話,我迷惑了,難道就這樣算了?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勸你還是想開些。平日,我們自己還不是經常‘引用’別人的文字?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嘛,何必吝嗇幾個字呢?你應該這樣想,人家辛辛苦苦抄下來的一篇文章終於發表了,拿個幾十百八的稿費,也怪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