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何況還是仙人之中的強者,得到天仙之稱的人在上千仙人中也只有寥寥幾十而已。
綠袍人踩著一柄奇形兵器,大概有一丈來長,這在所有的飛劍中那算是長的了。普通的飛劍僅僅只有兩隻長兩隻寬而已,這柄超級飛劍簡直就是飛劍中的巨人了。巨大的劍身上篆刻的都是晦澀難懂的文字,中間一道血槽。。。。。。如果仙劍真的需要血槽的話,這條血槽無疑比老流氓設計的狼牙倒刺匕首更加誇張。巨大的護手後面有一個彎型的設計,在坎納斯大陸上凌雲曾經見過,這是為了防止武器在格鬥中滑手而特別設計的。
只是。。。。。。真的有人用飛劍來砍人嗎?流氓了這麼多年了,老流氓終於是開了眼了。要不說長江後浪推前浪,把前浪強姦在沙灘上,想不到剛剛過了一兩年,現在的設計理念既然變了這麼多嗎?
身穿白袍的人的飛劍到是比較正常,樣式古老而樸素,青銅光澤的劍身隱約有光澤在流動,這是飛劍蘊涵巨大力量的特徵。看上去兩指長兩指寬的飛劍也沒有什麼太過駭人之處。
只不過。。。。。。這個人的穿著有點太奇特的。飛劍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可就不能朝上看,朝上看能把人嚇一跟斗——一條長袍上到處都是補丁,雖然潔白,但看上去的確有點不倫不類。長袍上用不知道什麼材料書寫著斗大斗大的字,每一個字都隱隱約約的散發著隱晦的光芒。白袍中間那一條陰陽魚在說明,這是一件防禦力極佳的法寶。
如果單按法寶來論,這一件東西的確能算的上是上品,但是單看美學的眼光來看的話。。。。。。這件衣服即便是扔到乞丐前面,乞丐也會提著飯碗來砸人的。
“你們兩位。。。。。。”凌雲看著這兩為外表看上去有點神經,可是的確是正牌天仙無錯的傢伙反嘀咕,“你們叫我前輩,我不記得我曾經帶過什麼徒弟。。。。。。”
“就你?你還帶過徒弟?”百慧靈立刻插嘴詆譭,“你自己都混成這樣了,你要是帶個徒弟出來,估計人家都能吞飛劍自殺。。。。。。徒孫,不過你別沮喪,你還是有值得驕傲的地方,起碼你師祖我在仙界混了這麼多年,因為偷窺仙女洗澡而被踹進六道輪迴的,你還是第一個。”
百慧靈話音剛落,兩個仙人眼睛立刻亮得猶如黑夜裡的明燈,即便是在幾百裡外,也足夠可以引路了。兩盞明燈不停的在凌雲身上上下掃射著,要知道天仙的眼光可是不一般,即便不是刻意的去使用什麼透視術,也足夠和刮骨鋼到媲美了。
被叫這麼一嗓子前輩,凌雲很是納悶,敲著腦袋仔細想,的確還就真沒想出來自己帶過什麼徒弟,或者幫助過什麼可憐的孩子。事實上,在仙界號稱流氓天仙的凌大官人,在修真界裡的名聲也不太好。凌大官人在修真界的時候最喜歡乾的事情之一,就是幫著人收妖,而且不收任何成本費。
當然,如果誰以為這樣就是好人了,那麼就大錯特錯了。凌大官人的興趣是捉妖,而且捉的徹底乾淨不留後患,甚至有時候捉的高興了還順帶將周邊方圓幾十裡的地方都翻找一遍,可這絕對不是好心,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一個前提之下,對這妖怪只有六個字的要求。
第一:女的。第二:漂亮。第三,活的。
只要滿足了這三點,凌大官人絕對跑的比誰都快。不過如果一旦妖怪是公的,不管是不是漂亮的活的,即便是用黃金去堆,凌大官人也不會眨巴一下眼睛的。
對於這樣的敗類,你難道能想像他竟然還會帶一個徒弟,還會向可憐的兒童伸出援助之手嗎?顯然,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凌雲想了半天,雖然他以為自己曾經大發善心,真的做過什麼好事,但是想了半天——一件也沒有,真的一件也沒有。
“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凌雲試探性的問了一句,“我好像不認識你們兩個,還是我記錯了?你們叫什麼名字,以前是在哪裡修煉的?”
“前輩,我叫做無涯,是在輕雲山中修煉成仙的。”白人站前一步自我介紹著,“這一位是我好朋友,是來自天涯海閣的冥海,他是一位劍仙。”
怪不得,是一位劍仙,怪不得他的兵器如此奇怪,猶如拿著近身搏鬥要砍人一般,原來是一位劍仙。凌雲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劍仙在仙界可以說是最為異類的一群人,他們大多是以武入道,將自己的武器修煉成自己的本命元神。劍仙的戰鬥力強悍無匹,一個低階劍仙甚至可以在戰鬥力上逼平一個上級天仙——只不過劍仙的修煉難度卻讓人匝舌,所以很少有人選擇修煉劍仙。
劍仙的金丹也不叫金丹,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