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伯是挪威裔美國人,是德士古石油公司的新任執行長,他個人喜歡納粹政權,甚至試圖說服美國人與英國保持冷淡的關係而拉近與德國的關係。
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和德國法本公司
德國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學到的一個經驗是,如果在某個時間再投入戰爭,國家必須保證燃料供應。
1913年,就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之前,德國科學家弗里德里希·貝吉烏斯(Friedrich Bergius)開發了一種從煤炭中提取液體燃料(可用於內燃機的液體燃料)的方法,其所採用的工藝被稱為“氫化作用”。德國有大量的煤炭,但幾乎沒有石油。1926年,德國化學工業巨頭法本公司購買了貝吉烏斯方法的使用權。
起初,有關法本公司新燃料的報告令美國標準石油公司深感不安。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的研究主管弗蘭克·霍華德(Frank Howard)非常擔心這會使歐洲能夠自給自足,從而破壞了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在歐洲的石油市場,所以,他在1926年看到這種產品後,立即給沃爾特·蒂格爾發電報,讓他過來親自看看。
細心的沃爾特·蒂格爾會見了法本公司的管理人員,並且達成了一項協議,這項協議允許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在路易斯安那州建造一個氫化工廠。
3年以後,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和法本公司達成了一項更廣泛的協議,即把德國以外的氫化專利權授予標準石油公司(其最初計劃是用在石油上來提高汽油產量)。法本公司得到美國標準石油公司2%的股份,價值百萬美元。這兩家公司達成了協議,彼此不涉足對方的主要業務活動領域。在協議簽署以後,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的一位職員說:“法本公司不參與石油業務,而我們也不插手化工業務。”
然後在1930年,這兩家公司成立了一家合資企業。美國標準石油公司變成了法本公司的最大股東,而法本公司是繼洛克菲勒家族之後美國標準石油公司最大的股東。
接下來,法本公司又達成了一項協議,不過這次是和納粹分子達成的協議。當希特勒還只是在德國議會上只有少數幾個席位的一個小黨派的領導人時,兩名法本公司的高管就要求召開會議了。儘管過去納粹分子一直對該公司充滿敵意,但氫化工藝使德國在燃料方面能夠自給自足的可能性迎合了希特勒的期望。
會議結束時,法本公司承諾繼續從事煤炭氫化工作,並開始資助納粹分子,而作為回報,如果納粹分子上臺,它們要給這家化學公司提供政府津貼——這是必需的,因為氫化工藝在商業上尚不可行,氫化成本大約是提取石油的10倍以上。儘管布呂寧政府只提供關稅保護,希特勒還是同意了保護法本公司的價格和市場,條件是它要繼續提高合成燃料的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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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石油公司援助納粹
到20世紀30年代後期,法本公司幾乎完全被“納粹化”了。與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簽署最早那份協議的當時的董事長(不是納粹分子)被取代了,而他的繼任者們一個個匆忙加入納粹分子的派系。曾經是法本公司很大一部分勞動力資源的猶太員工都被逐出公司。但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繼續與法本公司親密合作,並繼續履行在石油和合成燃料方面的公司協議。1944年9月,富蘭克林·羅斯福在給他的國務卿科德爾·赫爾的信中說:“納粹分子利用法本公司信譽的歷史讀起來就像一部偵探小說。”
戰爭爆發以後,許多重要的美國公司繼續與納粹德國合作。戰爭期間以及戰後的調查結果顯示,包括洛克菲勒所擁有的美國大通銀行在內的銀行、國際電話電報公司、福特汽車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等這樣的大公司以及德士古石油公司、幾家前身屬於美國標準石油公司的公司,都在德國經營運作(一些還使用了戰俘勞工),或者遵守其與德國公司之間的協議,繼續給德國供應石油和其他戰爭中的必需物資。
調查結果還顯示,許多美國政府官員都把蘇聯描繪成了主要威脅,並且設法詆譭富蘭克林·羅斯福和他的支持者,企圖阻止美國參戰,或者阻撓、制止美國的石油公司給德國供應石油。這些官員中很多都與石油公司勾結著。
在納粹主義最嚴重的暴行暴露出來以後,這些公司設法解釋說,它們要麼是被迫與納粹分子合作,要麼就是它們與納粹德國的交易是在美國總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可是,通常情況下,合作不僅僅是在美國總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實際上還是在美國總部的策劃之下進行的。很多大公司竭盡全力緊緊抓住其在德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