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他們的第一份婚姻,卻依然走到了這樣的結局。
拿起了離婚證,她轉身,就要離去。
凌慕楓要瘋了。
他第一次知道,這不過是一份小巧的離婚證。
在他的手裡,卻有千斤重。
他愛,他真的愛,他不想讓她離開!
他追上去,想要尋覓她的蹤影。
在門外,卻被如山的記者包圍。
他要找尋,只是徒勞!
他甚至知道,葉知秋看到他的憔悴時,心軟了那麼一瞬。
可她依然沒有回頭。
“知秋,我愛你,我是真的愛你!”
PS:婚還是離了,大家很失望是不是?被秦亦書欺騙、又被男主騙說有孩子,加上男主以前對她不好,所以她爆發了。不過蕭還是覺得,凌慕楓之前做得太過分了點,所以準備再虐虐他。他還是男主,未來也努力的準備復婚(看書名)。
至於結局,如果大家想看洗具那就是他成功抱得美人歸,想看正劇就是女主選了秦亦書,想看杯具就是女主誰也不選,想看餐具就是或死或殘。一切看大家的意思了(本人是比較想親媽一點啦)。
離婚(4)
“知秋,我愛你,我是真的愛你!”
鎂光燈閃爍,所有人都想拍攝到他的窘態。
他根本不想去理這些討人厭的狗仔。
他只知道,葉知秋走了,她不會再回來了!
那一張小小的離婚證,被他攥在手心裡,捏成了團。
沒有時間難過,沒有時間悲傷。
就在這時,一道催命符忽然傳到了他的耳裡!
是連君知告訴他,因為收購北六環地產涉及搬遷事宜。
凌慕楓在之前,因為氣憤葉知秋和秦亦書的事不肯加拆遷費。
在拆遷的時候,遭到一戶人家的堅決抵抗。
剛剛,那戶人家有位七十歲的老婆婆,因為不肯搬遷,被工程隊的推土機活埋了!
轟!——
這個最後的打擊,讓凌慕楓站立不穩。
差一點,就有腦溢血的衝動!
怎麼會這樣!!!!
第二天,報紙上的娛樂新聞版,和正經八百的熱點新聞版,同時報道了凌慕楓的事。
娛樂版上,自然是寫的:
“浪子泣血表白喚不回妻子的心:淩氏財團總裁與葉家大小姐正式解除婚姻。”
熱點新聞,則沉重的多:
“抗拒拆遷遭活埋:淩氏財團氣焰太囂張!”
第三天,娛樂新聞板塊:
“天價離婚撫卹金,淩氏財團總裁稱絕不虧待前妻。”
熱點新聞也有了後續報道:
“抗拒拆遷遭活埋續:病人搶救成功!家屬提出高額賠償要求,淩氏財團總裁病倒在床。”
第四天,報紙上的娛樂新聞暫且沒有了凌慕楓的新鮮事。
離婚(5)
第四天,報紙上的娛樂新聞,暫且沒有了凌慕楓的新鮮事。
但是熱點新聞版,卻又佔用頭版頭條寫道:
“抗拒拆遷遭活埋續二:淩氏財團總裁帶病看望家屬,同意賠償金額。”
第五天,暫時銷聲匿跡。
第六天,則又爆出大訊息:
“淩氏財團臨危換人?總裁凌慕楓被迫辭去職務,交出鉅額股份。”
第七天……
………
話題新聞王凌慕楓,這回在全國領域徹底的出名了。
若是以前,大家不過是YY他的女友。
最多,討論一下他和葉知秋岌岌可危的婚姻。
而最近爆出來的拆遷事件和淩氏財團的換人事件。
這讓整個政治界、財經界也捲了進來。
所有的人,都等著看凌慕楓倒黴的訊息。
這個花心大蘿蔔,不僅僅是玩弄女人。
還差一點害死了一條人命!
雖然,在事情之初,他不過是氣憤葉知秋和秦亦書的事,故意朝著拆遷戶們撒氣。
可是,這些在他眼裡微不足道的小事。
竟然,差一點害死了一個人!
自責、痛苦、激憤。
而就在這個時候,凌家的子弟凌慕槿、凌慕茵和凌慕桐毫不客氣的,把他從總裁的位置上踢了下來!
還逼他交出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