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從11歲就開始在農田裡幹活,每摘一個11公斤重的南瓜就能得到42美分的報酬。她說:“兒童不屬於農田,所有的兒童都應該有機會享受童年。”
在那些危害童工的地方,在那些限制兒童接受教育,損害他們的健康或福利的地方,人們必須採取一些措施。但這並不單單是實行貿易禁令或要求僱主解散所有的童工。被解僱的兒童還是需要錢:他們可能會再找一處環境更糟糕、報酬更低的工作,或是淪落街頭賣淫或犯罪。抵制童工生產的產品是很難做到的,在那些經濟發展嚴重依賴一二種產品出口的地方,這樣做會對那些童工產生災難性的後果。10歲的莫納是個孟加拉國孤兒,美國參議院的貿易抵制令使她丟掉了服裝廠的工作,她現在不得不依靠家裡養活自己和奶奶。她告訴《新國際主義者》的記者,“他們不喜歡我們了,是嗎?我們很窮,沒受過良好的教育,所以他們就是瞧不起我們。這就是他們為什麼要關閉工廠的原因。”
但是,即使政府試圖採取行動也很難做到位。2006年10月,印度政府實施了一項法令,禁止14歲以下兒童做家傭或在路邊的食品攤賣貨。但是非政府組織仍擔心政府沒有去保護那些因這一法令而失去工作的兒童。許多童工擔心,他們的呼聲可能無人理睬。如果要求發達國家認真對待童工問題,他們會爭辯說,為什麼不去聽聽童工的意見呢? 非洲職業青少年運動希望兒童能去工作,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