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很想取悅你 作者:美麗心點

?”

“釐清個問題,去去就回來,不會耽誤太多時間的。”

“是喲~~”他講的話能信,這才有鬼哩!

後來霍雍足足跟蹤了美寶三天兩夜,他看她為了讓那有錢的富家子弟上當、騙他的錢,轉身一變成為一個氣質甜美,形象直逼林志玲的甜姐兒。

他才偷偷觀查她三天呢!她笑的次數卻是他這輩子見過的最多次。這女人真可怕,怎麼可以變臉如翻書?

她明明是那麼冷漠的一個人,但現在為了騙錢,卻可以變成一個熱情卻不過火、不惹人厭的女人。

而她現在的表現就像是個名門千金大小姐一樣,知書達禮的,如果不是他太清楚她的底細,一定料想不到她是個古惑女,什麼偷拐搶騙樣樣難不得她。

這女人實在太強了!

光是衝著她每天可以為了那個男的洗手做羹湯這一點,霍雍就甘拜下風,但卻也更令他不爽,所以偷看了她三天,他再也忍不住現身出去跟她說清楚、講明白。

有一天,他看著她從目標物的辦公大樓下來,他一生氣就攔住了她的去路。口氣很壞、表情很差地跟她說:“我不懂你。”

她卻冷冷的回他一句,“我從沒要你懂過我。”

看,就是這張臉,很可怕吧?剛剛還是那一副甜姐兒模樣,卻在看到他之際,笑臉一垮,又變成他熟悉的冷淡表情。

霍雍快氣死了,怎麼?她對那個男的就有說有笑;對他,她就一副不想理睬的模樣,跟那男的比起來,他真的有那麼差嗎?

霍雍說什麼都咽不下這口氣!“你喜歡那個男的嗎?”問話的口氣又衝又酸。

“這不關你的事。”她不想跟他解釋,好像她有多在乎他似的。

“我不懂你為了錢,可以放下身段,去討好一個你不愛的男人,但反觀我呢?

我不是你的男朋友嗎?為什麼當你知道我失憶、忘了你之後,你卻不願放下身段,讓我重新再愛上你?·“

“我不知道怎麼去討好你。”更何況當初他都說要分手了,教她如何拉得下臉去討好他?

“但,你卻知道怎麼去討好別的男人,這不是很奇怪嗎?”

“有什麼奇怪的?我又不是真心愛他,我只是要他的錢,所以要我做什麼、要我扮演成什麼,我都可以。”

是嗎?原來她是這樣的一個人!0K,那他懂了。“好吧!你就當作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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