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部分(3 / 4)

小說:我還能活30天 作者:竹水冷

商業中心吧。

司機一愣,然後笑了,他說,這小地方有什麼商業中心啊,我知道了,你是要去商場吧。想逛超市?

我點了點頭,司機倒是痛快,三拐兩拐把我放在了商場旁,這所謂的商場真的不能稱之為商業中心,只是一個兩層樓的建築,在我的視野中沒看出有多長多寬,我走了進去,發現地下還有一層超市,而地上的兩層佈滿了大大小小的商家,不過分類很混亂,所有的型別都混雜在一起,還有人在熱情地吆喝,好像是一個大市場一樣。

我為什麼來這裡?

因為我發現我的手機還在兜裡,只不過它已經沒有電了,在荒山之中沒有訊號,手機的作用也就跟手錶一樣,我肯定沒有關注它。但既然出來了,到了文明社會,第一件事肯定是要把它恢復原樣。

我找到了一個賣手機配件的,買了一個充電器,然後賴了半個小時的電。

在手機充電的半個小時裡,我逛了逛這裡,還別說該有的東西都有,就是有點雜亂無章。這個地方我沒有印象,不過可能是因為我的年齡小,否則山裡面的孩子一定會對最近的城鎮裡面唯一的商場印象深刻,一定會有許許多多的故事與回憶。

我在這裡越走越感覺親切與熟悉,還真好像是一個遊子回到了故鄉一般。

半個小時我把裡裡外外逛了個遍,當然沒有買東西,因為大愛的錢包裡只有三百多塊錢,而我所有的東西都消失不見了,無論是行李還是銀行卡,都跟我的朋友一起消失了。

這其實更加堅定了我覺得這中間有問題的想法,因為我不會光著身子跑到荒村裡面來,我肯定要帶著許許多多的東西,包括衣服,包括牙刷,當然最重要的是錢與銀行卡。而這些東西我很清楚是留在了旅店裡,因為爬山實在沒有能力拿這些額外的負擔。

可是它們都不見了。

這些總不會是我的幻覺了吧。

當然,我如果是一個瘋子,很可能是帶著這些東西之後丟在某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了。

可我不會忽略這個可能,因為如果我是瘋子也就罷了,最多傷害的是我一個人,可如果我不是瘋子,那麼說明現在我的幾個朋友與那兩個女學生,都陷入了危險之中。

我回到了充電的地方,拿回了自己的手機,開啟了手機發現裡面有不少簡訊,當然沒有什麼重要的。我已經說過了,我是一個宅男,我這樣的人就算是死在家裡估計也要十天半個月才會有人發現,而原因還是因為我臭了,而不是因為有人需要我。

不過這個世界上當然有我關心的人,也有關心我的人,我的一件事兒就是給家裡打了個電話。

平時我跟家裡聯絡的頻率大概是半個月一次,所以這幾天沒有打電話老爸也沒有感覺什麼異樣,只是寒暄了幾句,相互通報了一下各自的健康狀況。

提起近況,我鼻子有點酸,匆忙間掛了電話,我實在是很害怕這個詛咒,很害怕即將到來的死期,而同時我更害怕把這個訊息告訴自己的父母,讓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

拿了手機從商場裡面出來,我看了看太陽,現在不過九十點鐘,這一天剛剛開始,可我接下來要做什麼呢?找了一家德克士,要了一個早餐跟一大杯可樂加冰,坐在那裡咬著吸管,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冷靜的人,尤其是在分析狀況的時候,我寫小說的時候習慣性將自己放入所有角色的位置中,然後分析每一個人的每一個動作帶來的變化,當然現實要比這複雜得多。

此時此刻我也只能分析我自己。

不過是兩種可能,第一種我瘋了,第二種我沒瘋。

如果我瘋了,那麼也就是說從小愛被我在古廟救回來之後,在她七天回魂的過程中,我一點點瘋狂了,我開始拒絕接受這一切,然後我開始為我的朋友的回來找了一個還算說得過去的理由……好吧,這似乎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我如果真的瘋了,那麼此時此刻我也不能保證我看到的都是真的,我無論做什麼都沒有意義了,對吧,說不上此時此刻我正在某個精神病院的床上被捆著留著唾液,然後腦海中幻想著自己正在喝著冰涼的可樂。

既然我瘋了沒有任何意義,那麼只說我沒有瘋的。

如果我沒有瘋,那麼問題出在哪裡了呢?

馬天成跟侏儒如果真的是毒販,他們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肯定是會說謊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我們離開旅店,山裡面的人正好趁著天晴跑出來把貨物取走,這中間可能是發生了什麼事兒,導致他們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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