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2 / 4)

小說:我還能活30天 作者:竹水冷

我們這面留下了三分疑問,最好的結果是他想要的是錢,最壞的結果是他想要的是命。

大家商量一番,開始在四周搜尋金三胖逃走時候留下的痕跡,還別說,金三胖揹著的書包肯定是太大了,而且他為了選擇隱秘行動而走向了樹木多的一側,於是他在這一側折斷了不少的樹枝,反而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很好的線索。

我們不知道金三胖的揹包有多大,從小斌的描述中,他們為了吃飽在這個膠衣裡面藏了不少吃的,還有飲用水。他們一路上是拖著膠衣爬山的,所幸這東西是膠皮做的,非常抗磨,一路上大部分時間都成了一個爬犁。

在他的描述之下,思瑤的揹包應該是被食物與飲用水給裝滿,質量至少有十餘斤,別小看這點質量,爬山之中這點質量足夠壓垮一個壯漢。

所以我們感覺金三胖的行動速度肯定是越來越慢,於是大家趕快行動,急匆匆地向那個方向走去。

一大群人到底能不能跑過一個人,這還真不好說,不過既然大家是逃命,往前走肯定是沒錯的。這一路上我們幾次失去了金三胖的蹤跡,不過我們並沒有失去他的方向,這個道理很簡單,我們在逃離黑幫,金三胖在逃離我們,大家心情是一樣一樣滴,就是越遠越好。

我們只要一直往前,總是不會錯。

所幸斷斷續續發現了金三胖的不少痕跡,這傢伙有吃有喝,一路上我們光撿他的瓶子跟食物殘渣就已經讓幾個好幾天沒有好好吃一頓的女生眼睛發光,如果不是我們還有幾個男人跟著,估計她們都要吃點殘羹冷炙了。

金三胖我們沒看到,不過從痕跡上來看這傢伙還真是逍遙自在,從白天走到了黃昏,大家已經走不動了,而且由於有錢跟逃命雙重動力,這一路上我們幾乎沒有休息,算下來已經走得非常遠了。

眼看著天就要黑了,我們商量了一下,大家決定吃點東西,然後找個地方休息一下。

吃什麼?

那隻兔子。

這兔子雖然不輕,可我們還是一路上拎著,在我跟小胖兒手裡面倒騰了十餘次才拎到這裡,沒有辦法,這時候一隻兔子是我們所有人的乾糧,要是扔了晚上都要餓著肚子。

但一隻兔子能有多少肉?

我默默地數了數人數,估計每個人能分到一口肉就差不多了,最後大家商量了一下,還是四散找點吃的再說。

這面我跟小斌把火燒了起來,之所以我們兩個在這裡原因也很簡單,我根本不放心小斌跟任何一個人走,我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麼,我怕他對其他人不利。

小斌被我留下來燒火,倒也沒有表示什麼不滿,但跟我的距離還是不遠不近,火光中他似乎想著什麼,靜靜地在哪裡坐了半天。

這種沉默讓我感到了渾身上下都不自在,我有些坐立不安,又莫名奇妙地覺得有點心虛,這種感覺到底從何而來我說不出。

總之很不舒服。

最後我開口說,是不是他們去的時間有點太長了?

小斌哦了一聲,抬頭看了看我,然後說,要不然我們去找一找?

我想了想,點了點頭,兩個人站起來剛走了幾步,那面幾個人小跑了回來,小胖兒說,金三胖就在那面。

我一愣,然後說,你們看到了?

小胖兒說,剛剛思瑤看到了火光,找到了我們幾個,我們都過去看了看,果然有火光。這鬼地方還能有誰?肯定就是那個王八蛋。我們一起過去,打死那個混蛋。

我有些興奮,金三胖不光有錢,還有吃的,看來今天晚上不至於餓肚子了。

我們收拾好了東西,撲滅了火,當然不忘拎上那隻兔子,幾個人在山上轉了個彎,果然遠遠地看到了一處火光,距離不遠,卻在半山腰,在我們的頭頂位置。

要不是金三胖自己點火,我們還真不一定能在這荒山裡面找到他。

幾個人靜悄悄地繞了過去,分了左右,大家圍了過去,遠遠地看到金三胖在火堆前吃著什麼東西。

人要是餓肚子,看到有人吃東西就覺得生氣。

我們幾個快速跑了過去,金三胖反應很快,聽到聲音連頭都不回,抓起書包就跑。

大家你追我趕,最終把金三胖逼到了一個頂端,我們圍住了他,金三胖把手中的書包舉起來,對我們說,你們別亂動,亂動我就把它扔下去。

小胖兒說,你敢扔我就打死你。

金三胖說,我怎麼不敢扔?要不然你試一試?

小胖兒說,別傻了,這地方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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