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靈網時代 作者:沸點123

戶直接管理;除此之外,秦鄉堡還設有五個墩,分別是守河墩、望遠墩、靖邊墩、邊火墩和近城墩,每墩有一旗人。所以,一個百戶所總計有十二旗人,百戶直轄一旗十人,管隊總旗管轄六個旗六十人,五個墩有五個旗五十人。至於平時管理需要設定的吏員等文職,則不算在百戶人馬之內。所以,百戶所真正的軍隊總數約是一百二十人。

至於秦鄉堡所在的左千戶所,千戶費龍,也稱為費千總,轄親衛一領,一百二十人,設領長一人,領長以下,兩名管隊;下面有三個副千戶,分別主管軍事、內政和刑罰等。主管軍事的副千戶轄六百人,稱為一營,設五領,營的主事官又稱管營;內政和刑罰的副千戶則各自帶有吏員輔助,此外,副千戶還各自有一隊親衛。另外,左千戶所中還有五個百戶所,秦鄉堡就是其中之一。算起來,千戶所的總兵力在一千五百人左右。

至於前平衛,則有左千戶所、右千戶所、後千戶所和前千戶所,以及衛指揮使單獨領一千戶所,有時也稱為中千戶所。一衛人馬大約有七千餘人,衛裡面除了衛指揮使,還有一位副指揮使,指揮中千戶所兵馬,中千戶所沒有墩軍等,都是正規的軍隊,與帝軍相像,中千戶所共計十個領,所以總計一千二百人,稱為師,副指揮使也稱為守備,中千戶所駐守在衛城宣東衛城;衛指揮使還有親衛領,計一百二十人,偵緝隊,六十人;除此之外,還有知事一名,主管內政;鎮撫一名,主管刑罰、後勤等;指揮僉事一名,主管行軍參謀,轄參謀一旗十人。副指揮使、知事、鎮撫、指揮僉事各有一隊親衛,計四隊二百四十人,一個衛本部有一千六百三十人,皆是脫產,不參與屯田事宜,算是地方正規軍。這點與千戶的軍隊不同:千戶的軍隊除了官員外,兵卒仍不能脫產,戰時作戰,平時除了訓練,就是務農。整個衛則有七千六百三十人。當然這是正常情況,每個千戶、衛所都會稍有調整,一般總兵力都是處於正常情況半數至二倍之間。

自千戶以上,都是世襲官職,但是任職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比方說衛指揮使至少要達到武秀初期,千戶要達到武生後期以上,百戶要達到武生中期以上,總旗要達到武生初期。

總體來說,這就是衛以下主要官員的情況。從軍隊來看,其體系為旗,隊、領、營、師和衛,其長官的稱呼分別為軍頭(小旗)、管隊(總旗)、領長(百戶)、管營(副千戶)、守備(千戶或副衛指揮使)、參將(衛指揮使),其一衛的軍隊總數則在七千六百三十人。像軍頭、管隊、領長、管營、守備和參將都是官職,而小旗、總旗、百戶、副千戶、千戶、副指揮使、指揮使等都是軍銜,一般按照軍銜發薪水,軍銜也代表著實力等級。但是這種情況在屯軍中百戶以下才有參考意義,畢竟千戶以上,皆是世襲官員,有自己的田地和軍隊,都是自己給自己發工資。

大明朝除了屯軍以外,還有帝軍,歸皇帝直接管轄,軍官雖然官銜和官職與屯軍相當,但是不世襲,當然薪酬普遍比屯軍高五成以上。

一般來說,一衛兵馬是大明朝一個作戰單位,正規作戰時,一般以衛為單位單獨指揮行動,衛指揮使的責任重大。在衛以上,還有司,一司兵馬就是一都司兵馬,共有二到五個衛不等的兵馬,像東山都司就轄有兩個衛和一個本部兵馬,總計在二萬五千人左右,一司兵馬的統領稱為總兵(衛指揮使或副司指揮使)。司統歸中央的兵部管理,兵部在需要時將幾個都司兵馬組建成軍,指派都督管理幾個司的兵馬,指派的都督皆是世襲的公侯王爺。而在帝軍中,軍一般有三司人馬,每司四個衛,總計十萬人左右,軍的長官稱為都督,總管一郡之軍政大權,當然不是世襲官職,但是都是由世襲的公侯擔任。當年太祖分封群臣的時候,地位低點的軍人,分封土地軍隊守衛邊疆,並世襲之,每年向中央交納數額不等的稅金,並有義務協助帝軍守衛國土,一般是,千戶有義務一年出兵全部兵力半數四個月服從衛所指揮,衛所有義務一年出兵全部兵力半數三個半月服從都司指揮,都司有義務一年出兵三個月服從中央調遣,這些月數不包含來返路程時間。超出規定月數,則中央用地方應繳稅金支付,不足支付,則中央用靈石支付。而功勞大、地位高的官員則被封為世襲公侯伯子男,當然他們想要承襲這些爵位也要符合相應條件,比方說,承襲男爵,至少也要武舉初期。世襲爵位者沒有封地和兵權,只允許保留部分親兵,但是每年可以從朝廷領到數額巨大的俸祿,且無需納稅,並可以在朝中任職,男爵就可以出任一郡的都督,可見地位之尊崇。

當然真正出兵的時候,屯軍不可能全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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