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默火急火燎跑回約定的地點,張虹已經換回了自己的衣服和褲子。
三人邊走邊交換資訊。
大家得到的資源相差無幾,說來說去,暫時能確定的就是,廟子裡的確出現過小女孩的鬼魂,並且作亂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在情侶遇車禍後,暫時平靜下來。
他們這邊就是這多麼,就看王銘和顏百牧能不能補充一些,他們不知道的東西。
兩撥人在公路上碰頭,將歸納總結後的資訊,簡單交流了一下。
由於出事孩子都是上山村的,王銘和顏百牧收集到更多細節性的東西。
其中有一個細節,引起大家的重視,那就是被找上的小孩,回去之後除了暴飲暴食之外,還有一個明顯的共同點對母親極度依賴,而對兄弟姐妹,卻表現出相當的敵意。
bingo!
如果女童的鬼魂是兇手,這一點,似乎契合了為何要虐殺女嬰爭寵!
而且女童把加害物件射向成一類物件半歲女嬰!
難道女童的母親,因為小妹妹而將她拋棄在破廟,導致她餓死,所以怨恨上了女嬰?
不過,也不太能說的通。如果她的加害物件是男嬰,可能更好理解,重男輕女嘛。
以前那些人為了生男孩,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為了養男孩傳宗接代,“處理”女孩的行為很普遍的存在。
除了物件之外,還有一點,女童死亡年紀三四歲,按常理來說,生下來就被處死才正常,很少有養好幾歲才忍心“處理”。
難不成是鬧饑荒,養不活那麼多,所以不得已決定遺棄減少負擔?
不不不,越想越進入誤區,加害物件是女嬰,基本上可以排除因為重男輕女而被遺棄的可能。
一定是其他的原因。
安默相信,只要找到那對情侶,應該可以開啟新的突破口。
……
回到城裡,大家先找地方吃了飯,再趕回派出所,立即吩咐人調查一年前那一起車禍事件。
民警帶回撥查結果,早教中心小學員家庭中,只有一個比較符合條件的家庭,有一對夫妻曾養育過一個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女兒,在三歲半的時候,因搶救無效死亡,後面又生了一個兒子,今年已經四歲了。
明顯對不上號,這個可能性立即被排除。
鑑定科那邊也給出了答覆,他們透過對比研究和相關化驗,確定女童所穿的衣服,大約是三十年前的衣服。
如此一來,基本上可以肯定,女童是死於三十年前,但是屍體怎麼可能保持的那麼完整呢?
實在匪夷所思,眾人百思不得其解。
根據交警隊的案件記錄,很快查出那對情侶的身份。
男的叫歐陽奇,現年二十七歲,女的叫萬雨菲,現年二十五歲。兩人是同一家外貿公司的員工,愛好探險。
打電話聯絡雙方人員,那對情侶在外地旅遊,要六號下午才能回融城。
不能面談,就在電話裡詢問了他們相關事情。
那對情侶說,當初他們抱著好奇心進了傳說中的鬼廟,看到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蹲在神侃上面,他們起初以為是附近的村民,還問那小女孩為什麼不回家,待在破廟裡。
可是,那小女孩並不回答他們的話,反而伸手找他們要吃的,他們還是沒多想,就果真把身上沒吃完的食物交給女孩。
可是那小女孩怪得很,不用手撕開食品袋,而是用牙齒將食品袋生生撕咬開來,直接往肚子裡倒,就像灌水一樣。
然後,更加令他們感到驚悚的一幕發生了。那些被小女孩吃進嘴裡的食品,竟然從她下巴的位置漏了出來。
傳說中,只有鬼吃東西才這樣。
看到這裡,他們終於意識到不對勁,想起來之前聽到的關於破廟的傳聞,以及村民的告誡,他們嚇得掉頭就跑。
而那小女孩,一直在他們身後不停地說她餓。
我好餓,我好餓,我好餓……
一遍一遍,不斷地重複,一點點將他們內心的恐懼,逼到極限。
他們連滾帶爬跑下公路,驚恐慌亂中,他們沒有注意到駛來的小汽車,差點命喪車輪之下。
不過,也幸好發生了這一茬事情,他們的身份才被交警大隊登記在冊,不然的話,人海茫茫,現在想要找到他們如同大海撈針。
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所有證據,能夠斷定“女嬰失蹤案件”的幕後兇手,就是那個小女孩的鬼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