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深思細查你生命之血的來龍去脈,
把敵人狠打!
趕快踏滅那重燃的情焰,
男子的習性不值分毫,
如今你再也不應眷念美人的笑。
你悔恨等閒把青春度過,
那麼,何必還苟且存活?
快奔赴戰場——光榮的死所,
在那裡獻身!
去尋求不尋求也常會碰到——
戰士的墳墓,於你最相宜;
環顧四周,選一方土壤去靜靜安息。
ON THIS DAY COMPLETE … MY THIRTY…SIXTH YEAR
——Byron
這首詩是拜倫的絕筆,是他在一八二四年於希臘所作,同年四月逝世於希臘的隆吉翁。
不可否認,菲力教得很好,莫可璃雖然不願承認,但她還是不由自主的被他的聲音所吸引。
老實講,憑他長這副樣子,又有這麼好聽的聲音,可能也沒幾個人在乎他在上些什麼,重要的是迷死人就好。
“喜歡這首詩嗎?”
莫可璃微微一楞,抬起頭看靠在她桌旁的菲力,她點了點頭,視線一低,她認出了他手中拿的那本拜倫詩集——
這個小偷!她猛然抬頭瞪他,這是她放在房間裡的書,他竟然進她的房間偷走。
菲力對她笑了笑,走回講臺,神色自若的回答了幾個學生問的關於這首詩的問題。
“接下來的一首詩,我想獻給一個女孩子,因為她,所以我來到臺灣。這首詩原本是叫做‘給路易斯安那鎮上的金髮女孩’,但我似乎應該把它改為‘給來自臺灣的黑髮姑娘’。”
老實說,她不該被他影響,但她的嘴角卻不受控制的揚了起來。
菲力的話說完,似乎只有她一個人的心情是好的,其他人的臉上則是一副惋惜的模樣,不過大帥哥名草有主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菲力唸詩,莫可璃注意到周遭的人全都是一臉陶醉,他多情的目光似有若無的飄向她,使她血液開始沸騰,臉微微漲紅。菲力討女人歡心果然有一套,若能選擇,她真想起身,逃離他的目光。
下課的鐘響了,不過五十分鐘的課,她卻覺得像上了一輩子。
收好東西,她打算以逃難的速度衝出教室。
但是眼前的景象卻令她停住了腳步。
一大群女同學圍住他,“認真”的詢問方才上課的內容。
果然……她嘆了口氣,如同鬥敗的公雞。他走到哪裡都是發光體,會有許多人纏他,她怎麼會以為他會飛也似的向她衝過來呢!
她悶悶不樂的走出教室,自始至終都沒發現菲力的目光總是停留在她的身上,注意她的一舉一動。
第十章
莫可璃過了幾天平靜的日子,她上了菲力幾堂裸,甚至還像花痴似的去旁聽他的課,當然她都挑最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