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部分(4 / 5)

小說:鹿鼎記 作者:南方網

房謹封”字樣。奏事者親自送到御書房,面交太監,

等皇帝批覆之後,又親自到御書房領回。

後來這奏摺制度的範圍擴大。並不限親信臣子才可密奏,

一般地方督府、京中大員都可用摺子向皇帝直接奏事。到了

雍正朝,更規定科道等官(中級官員)每天一人以密摺輪流

奏事,事無大小,都可照實奏告,即使沒有什麼事可說,也

須說明為什麼沒有事可說。這種方式擴大了皇帝的權力,同

時使得各級官員不敢欺騙隱瞞。

從康熙朝的奏摺中看來,奏摺的內容主要是各地糧價、雨

水、收成、民間輿論、官員的清貪。可見康熙最關心的是百

姓的經濟生活,以及治民的官員是否貪汙。當然,各地的造

反叛亂,他也是十分注意的。

康熙在奏摺上用硃筆批示,大多數是寫“知道了”三字,

有時也有詳細指示。從批示之中,可以見到康熙英明而謹慎,

同時對待臣下和百姓都很寬仁。

王鴻緒的奏摺

王鴻緒比康熙大九歲,江蘇華亭人,康熙十二年進士,

做過翰林院編修、工部尚書、戶部尚書等大官,是康熙十分

親信的臣子。他呈給康熙的奏摺上,只寫“密奏。臣王鴻緒

謹奏”字樣,不寫官銜,所有公式套語完全不用。他在京城

做官,所密奏的大都是北京官員的情況。

康熙派遣親信探聽訊息,起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數極

為有限,並一再叮囑不可讓人知道。他在給王鴻緒的親筆上

諭中說:

“京中地可聞之事,卿密書奏摺,與請安封內奏聞,不可

令人知道。倘有瀉(洩)漏,甚有關係,小心,小心。”

“前歲南巡,有許多不肖之人騙蘇州女子。朕到家裡方知。

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爾細細打聽,凡有這等事,親手蜜蜜

(密密)寫來奏聞。此事再不可令人知道。有人知道,爾即不

便矣。”(蘇州女子以美麗出名,大概有人乘著康熙南巡的機

會,想選美進獻,或假借名義,欺騙蘇州女子的家屬。)

“已(以)後若有事,奏帖照南巡報例。在宮中耳目眾,

不免人知,不必奏。”

“有所聞見,照先密摺奏聞。”

王鴻緒受到皇帝委託,保證絕對不敢洩漏。他在密摺中

說:

“臣一介豎儒,歷蒙聖恩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

茲於十三日卯刻入直內廷,恭接御批並封內密諭,其時蔡查

二臣未曾到。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伏念臣至愚

昧,何足此數,乃仰荷天恩,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

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於萬一。至蒙恩諭諄誨,慮臣稍露風

聲,關係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

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

任之至意也。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隨時於恭請聖安帖內繕

寫小折,密達御覽。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復。謹奉。”

(康熙批:是。)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於錢糧、馬政、鑄錢、鹽政

等等財政經濟事務。他對財經事務特別感興趣,所以後來長

期做工部尚書和戶部尚書。本來這些財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

本奏告皇帝,但密摺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

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

除財經弊端外,王鴻緒的密奏性質十分廣泛。

有幾個密摺與“陳汝弼案”有關。這案子起因於陳汝弼

納賄三千兩銀子,後來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

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王鴻緒參與會審,將審案經過詳

細密奏康熙,其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爭辯:

“……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

與臣說:定罪未有口供,大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

字紙及書札是什麼東西。臣又云:不是隱藏得的。滿大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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