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3 / 4)

活動算是圓滿地結束了。

回到海城後,離開學還有段時間,同學們都根據自身的特長,報名參加了夏令營的徵文、繪畫比賽。

參加攝影比賽的不多,畢竟。這個年頭家裡有相機的同學不多,就算有,也是膠片機,洗出來後才發現能拿用來參賽的好照片沒幾張,不過不影響彼此交換著欣賞。

就連其他七個班的學生,也紛紛找上門來欣賞深城海邊的集體照、歡樂照。特別是聽他們說了住宿環境、自助酒會、篝火燒烤後。更是羨慕不已。

徐麗紅等四位帶隊老師。在這一次夏令營活動中之後,領到了市級優秀教師的評選報名表。再加上兩個班分別出了一名“見義勇為”的學生。讓幾位老師增光不少,新學期開始後,對羅伊人和張妮,更是另眼相看。

羅伊人回到海城,還沒怎麼喘口氣,就被陸均叫去拍秋裝的宣傳廣告了。

當然,不止她,還有陳素和張妮。

不過陸均沒答應她關於“豆蔻少女”系列今後都由張妮代言的提議,而是決定她和張妮兩人共同代言,只是做了分工。

張妮的身型和氣質,非常適合休閒、運動一類的服飾,特別是剪短了頭髮後的張妮,穿上修身的t恤、潮流的工裝褲,外罩帥氣的夾克,黑葡萄般的眼瞳深邃有神,那叫一個英氣逼人;而羅伊人卻更適合嫻靜、淑雅的細棉襯衫和刺繡衣裙,穿在她身上,能穿出古典美女的韻味。

看到如此唯美的拍攝效果,陸均大掌一拍,愉快地敲定了兩人共同代言的決定。

至於“窈窕淑女”,因為推出的服飾,本就貼近廣大職業女性的著裝喜好,也就沒必要找兩個代言人了,畢竟是要花錢的呀。而且陳素的身型、氣質,比之前的付詩玲還要符合“伊繡”的宣傳要求,甚至可以豎大拇指說:陳素就是天生吃鏡頭這碗飯的。這不,只看了幾張毛片,陸均就和陳素簽下了三年的代言合同。

三年的代言合同意味著什麼?陳素以前不知道,如今,其中一份合同就捏在自己手裡,她仍覺得像是在做夢一樣。

每拍一期代言廣告兩千塊,每年通常拍六期,最少也有四期。也就是說,一年最少能掙八千塊,好的話能掙到一萬二。

一萬二啊,她知道自己大哥給人開拖拉機,起早摸黑才賺多少錢?充其量也就兩千塊吧,而且還是一年的總收入。而自己父母,在地裡辛苦勞作一年,到頭來拿到手的頂多只有五六百。

正因家境貧困,她考上大學又捨不得輟學,才想著法子四處打工,想替家裡的父母兄長減輕點壓力。沒想到,上天給了她一個這麼幸運的機會,不,不是上天,而是羅伊人,是羅伊人給她的機會,想不到那個小姑娘,看上去文文靜靜的,心地這麼好,自己說什麼也要爭氣點,不能讓她的好心白費了……

張妮看著手上的代言合同,心裡也很不平靜。

兩千塊一期的代言費,能替她解決多少困難?何況還有免費的衣服穿,不需要成天校服了。

想她身上的校服,別的同學只需在週一升國旗或是運動會、校慶等特殊日子穿,她卻要天天穿,因為沒有其他衣服可供她換。所以校服也比別人舊得快,洗破了也捨不得買新的,綴上補丁繼續穿……這些,她從沒抱怨過,因為她相信,只要自己肯吃苦,總有一天能離開現在的這個家,過上好日子……沒想到,好日子來的這麼快,讓她難以置信。

“素素姐,再見!”

拍完代言廣告,送陳素回到海城大學門口,羅伊人向陳素揮手道別。

陳素才從雲裡霧裡中回過神,眼角瞅到駕駛座上的吳斌,正望著自己眼神柔和,忍不住彎了眉眼,“再見,路上小心。”前半句是對羅伊人說的,後面半句則是看著吳斌。

“你也是。”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吳斌不好意思多說什麼,撓撓頭叮嚀了一句:“星期六老時間我來接你。”

“好。”陳素下了車,轉身目送他們離去,眉眼間漾著消散不去的笑意。

“喲!這不是咱們鼎鼎有名的校花小姐嗎?這是打哪兒來呀?打扮得這麼漂亮!嘖嘖——”

和陳素同班又同舍的陸雪絨,挽著另一個女生,冒著酸泡嘲諷道。

陳素沒理她們,換著手裡的塑膠袋,朝宿舍走去。

“呀!雪絨雪絨,你看陳素穿的這身,是‘伊繡’的牌子吧?我沒看錯吧?”

“伊繡”在海城,如今可說已經徹底佔領高階的女裝市場了,特別是在這些性子清高、孤傲的女大學生眼裡,“伊繡”簡直就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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