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範疇。因此慾望說也是很寬泛的。它主要是從心理學上對禁忌來源的追溯。強調了禁忌中“抑制”的一面。
儀式說
在慾望說中,實際上已經透露出社會的制約作用來了。最初的社會制約是從“儀式”中表現出來的。“儀式”代表了一種“無理的”“社會規定性”。
弗洛伊德曾經說過:“有些禁制的目的能夠很明顯地看出來。可是,相反的,有些禁制卻是令人難以瞭解,它們幾乎是被視為無意義和愚蠢的。後者我們稱它為‘儀式的’。這種分別,我們也在禁忌的觀察中發現。”(《圖騰與禁忌》)
恩斯特。卡西爾也指出:“佔有一個物或人——佔有一片土地或同一個女人訂婚——的最初方法,就是靠一個禁忌記號來標誌他們。”(《人論》)
靠儀式規定的禁忌是人們必須無條件服從的一種禁制。如果說儀式的規定性還有什麼意義的話,那就是要確保該種儀式順利、圓滿地完成,亦即確保這一儀式所標明的意義能夠完全地、絲毫不打折扣地被認可。有時候,人們注重的甚至不是違反禁忌以後能夠帶來什麼樣的惡果,而是禁忌的執行是否完全按照儀式的規定去做了。
有人把禁忌定義為“消極的崇拜儀式”。
還有人把“塔怖”直接譯為“祭儀上的禁制”。
這裡,儀式說實際上是講禁忌來源於一種“社會的規定性”。禁忌即是一種“社會契約的胚胎”(參見傑文斯《宗教史引論》)。
如果從“社會的規定性”這一意義上來講,儀式並不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