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夫家禁忌
中國許多民族中,有婚後新婦不落夫家的習俗,忌諱新娘子一結婚就落夫家。廣東順德女子結“金蘭契”的舊俗,布依族“戴假殼”的婚俗,普米族“三回九轉”的習俗,苗族的“煮飯”習俗,仫佬族的“走媳婦路”習俗都是與這一婚俗禁忌有關的慣習。不落夫家的原由有多種說法。一是視男女性生活為羞恥的事,因而許多不落夫家的習俗中還有婚後驗貞的規約和措施;二是要大家一同落夫家,忌諱個別人單獨落夫家,如“十姐妹”、“自梳妹”、“金蘭會”等民間組織便是如此;三是出於對自由生活的追求。因不落夫家期間,僅在逢年過節及農忙時在夫家短住,其餘時間仍住孃家。這期間,新婦在孃家大都仍可享有社交及生產、生活的自由。例如,黎族新婦還享有與沒有血緣關係之男子“放寮”的自由;布依族新婦則有參加“趕表”活動的自由;廣西隆林壯族新婦不但享有參加“歌圩”活動的自由,且享有耕種一份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