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部分(1 / 4)

小說:宋之梟雄盧俊義 作者:冷夏

盧俊義熱情擁抱了失散近兩百年地族人盧瑄。同他續了家譜。結果三十出頭地盧瑄還需叫盧俊義為叔叔。

隨後盧俊義詢問了一番高麗盧氏地情況。不容樂觀地是。除了盧瑄和少數一些回過大宋、仰慕故國地年輕人。其他大部分盧家人都迷醉於高麗王室地恩惠禮遇下。忘記了故土忘記了根本。真是可笑。反倒是年輕人不忘本。那些老傢伙全都數典忘祖。不過無所謂。盧俊義本來也沒想著多麼依靠他們。只需要有盧瑄這等不忘本地年輕人即可。

隨後聖手書生蕭讓和玉臂匠金大堅兩人炮製了趙地聖旨、印璽以及趙宋樞密院地兵軍令文書。那張聖旨裡面盡是苛刻地要求。說:“要大宋天兵出兵亦可。但因大宋連年剿匪耗費糧餉無數。現無力支援高麗戰爭糧餉。所有糧草必須全都由高麗籌募。到時高麗軍亦要聽從大宋將領軍令。高麗必須先出一百萬貫軍

費到達之日方是大宋兵之時!”

又杜撰了一份密旨:“大宋西有夏國、南有安南。皆是宿敵。且國內尚有三大寇還未清除。此番出兵乃是行險之舉。只能秘密進行。不能張大旗鼓。訊息一旦走漏。大宋亦不兵。”

樸德雙在大宋逗留了數日後方慢慢悠悠地乘坐商船回到了高麗。向高麗王王獻上了所謂大宋皇帝趙地兩封聖旨。王看罷將聖旨遞給了智囊金富軾。金富軾一看大喜:“大王。我料定大宋定會出兵。亦不會行鳩佔鵲巢之舉。否則大宋不會開出這麼苛刻條件。”

王一臉愁容:“可是當初逃出王宮之時,大部分金銀財寶都沒**開京,如何能籌措出一百萬貫軍費給大宋?”

金富軾言道:“非常之時行非常之事,我們可以向那些大戶貴族預借軍費,等平定李賊後,按照一定利息償還;另外我們先付五十萬貫,等戰爭勝利結束後再付給大宋另外那五十萬貫,素聞大宋皇帝趙好色成癖,為以防萬一,五十萬貫軍費之外,大王不妨選取幾名美女獻給趙,最好是宗室之女或大臣之女,大家閨秀應有禮節些。”

王聞聽此言便用不良的眼神看著金富軾:“素聞你妹妹天生麗質,國色天香,不如就以她為,再加上其他四位大臣之女,一起奉送給趙,你看如何?”金富軾心裡暗罵,前番沒有將妹子送給你你這昏君就假公濟私地報復,但只得點頭稱是,叩謝恩。

高麗那邊在籌措軍費和甄選美女,盧俊義這邊也在進行整軍備戰事宜。

梁山義軍的整軍,除了理出十五萬攻打高麗的6軍外,主要是改革兵制,以使其適應新環境下的要求,新環境就是梁山義軍假意招安了,另外要開始涉海攻打兩個無恥小國。

先將梁山義軍正式更名為梁軍,一因再拿出梁山二字顯得匪氣太重,二因盧俊義已經請封梁國公,但義軍原本的“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口號依然保留。

行募兵制:每戶僅徵一男,年紀從十五歲至二十五之間為入伍年齡。入伍前必須是已經入地方民兵組織訓練滿一年方能申請入正規軍。進入正規軍的將士全家都免除一切雜稅、勞役,免收一成田租。連級及尉級以上軍官,服役期最長為二十年,年滿四十退役,退役後可安置到地方部隊或可安置到後勤部門、地方政府。

連級以下的軍官和普通士兵的服役期最高為十五年,年滿三十五退役,到時領取退伍費用,退役後可經商、務農或到地方部隊任職。

正規軍的正規名稱為“禁衛軍”,戰備情況分成三級,目前高麗大戰在即,為一級戰備。

禁衛軍主要有三個任務:開疆擴土、防守要地、震懾內賊,除了少數特重大內部城池駐守禁衛軍外,其他都分佈在邊疆。領地內部的防備、剿匪、治安等事宜都交給了地方武裝。

地方武裝分成兩類,民兵和民兵精銳。民兵不算編制,民兵精銳算作半個編制。

鄉下每個村寨或城鎮內的每個社群內十四歲到四十四歲之間的男女五選一,每戶必須出一人,約是當地人口的十分之一,組成民兵組織,每兩天訓練半天,由基層副職負責。

再由基層民兵中三選一,組成各州、縣、鎮的地方部隊,享有半個正規軍編制,其名稱由原來的原來的“防備軍”更名為“警衛軍”,警衛軍駐紮在每個鎮、縣、州和道的駐所城池內,負責轄區的軍事防禦、剿匪、治安,兼負衙役之責,軍警一體化,是後世武警和警察的複合武裝。警衛軍將士的全家減免一半雜稅和勞役,免收半成田租,每天訓練半天。

日後的禁衛軍新兵除了一小部分從降兵裡挑選,大部分都會從警衛軍中三選一地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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