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收槍命令放到茶几上,向天亮沒有交槍,而日向餘中豪等三人伸出了左手。
左手在餘中豪等三個人面前,分別停頓了一下。
餘中豪馬上明白了向天亮的意思,這個臭小子較真了,他趕緊衝兩位同伴使了個眼色,自己率先拿出了工作證。
三本工作證拿在手中,向天亮看得很仔細,他甚至從茶几的夾層裡拿出一個放大鏡,一邊看著工作證,一邊抬頭瞅瞅餘中豪等三人的臉,搖搖頭,又點點頭,才收起放大鏡放回原處。
不過,向天亮沒有將三本工作證物歸原主,而是放在了茶几上,臉上不鹹不淡的,又伸出了他的左手。
向天亮的動作,讓餘中豪想笑又不敢笑,他從包裡拿出介紹信和證明,又一次遞給了向天亮。
收槍的手續,一點也不比發槍手續簡單,介紹信和證明缺一不可,介紹信只能證明餘中豪等人的身份,是省公安廳辦公室簽發的,證明上才寫著具體事宜,比如收槍,就得由省公安廳政治保衛處簽發。
向天亮又是一番認真細緻的驗看。
餘中豪等三人也很耐心,站在那裡等待著,特別是餘中豪,對向天亮的任何表現,他都有所預料,犯不著和這傢伙較勁,你越較勁他會越來勁。
不過,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向天亮這麼一認真,還真讓他找出毛病來了。
只見他將那張省公安廳政治保衛處簽發的證明,折了兩折,手一彈,嗖的一聲,扔向了餘中豪。
餘中豪面無表情的伸手接住,開啟一看,先楞了一下,又再看一遍,馬上遞給了省公安廳那位政保處副處長。
這位政保處副處長看了看證明,頓時就楞住了。
向天亮微微一笑,伸出左手的三根手指頭晃了晃,又徑自續上了一支香菸。
不錯,證明上的毛病還不止一個,而是三個。
第一個毛病是槍號,都是內行人,知道五四式的槍號,是根據出廠序號和地區分配合編而成,槍號八位數是個常識,可證明上寫著,向天亮需要上交的佩槍槍號是個七位數,居然在中間少了一個零,國內恐怕還沒有七位數槍號的五四式手槍,除非是私槍。
第二個毛病也很明顯,證明的簽署人不是省公安廳政治處處長,而是由一位副處長代簽的,非公安人員人員的持槍證發放和收回,是有嚴格規定的,只有政保處長才有權簽發,即使政保處長因故不能簽發,也必須在證明上再附加一個證明,向天亮的槍和持槍證是處長簽發的,不可能由一個副處長收回。
第三個毛病比較隱晦,沒有經驗的人還真看不出來,證明的簽發日期是今天,這沒有問題,問題是寫證明的人有點畫蛇添足,在年月日的落款之後,居然還寫著“即日,十五點三十分簽發”,這問題就大了,現在是下午十六點二十二分,從省城到濱海距離四百多公里,沒有高速公路,乘車需要十二個小時以上,即使是坐飛機,七轉八轉的也要三個小時,就是開著直升飛機,也不可能在五十二分鐘內從省城趕到濱海,稍加推理便可得出判斷,要麼是寫錯了,要麼是到濱海以後才填上去的。
本該嚴肅的證明上有三處毛病,可謂漏洞百出,向天亮有權拒絕繳槍。
客廳裡的氣氛,不但尷尬,而且凝重,敏感的人或許還能嗅出一絲緊張的味道。
緊張是有道理的,向天亮的西裝敞開著,白襯衣邊的黑皮帶上,就插著那把將要被收走的五四式手槍,而且沒有槍套,就那麼隨便的插著,完全是隨時能撥槍的姿勢,更要命的是,向天亮的槍是開著保險的,讓人見了不緊張都不行。
更讓人難以相信的是,客廳裡的四個人,從進門到現在,居然誰都沒有開口說話,應該開口的餘中豪沒有說話,那兩位副處長本來就是陪襯,不說話算是正常,而向天亮根本就不想說話。
此時無聲勝有聲,大家心照不宣,語言交流顯得太過多餘。
餘中豪的眉頭皺了起來,他轉身出了客廳,旁邊的兩位副處長也跟出了客廳。
三個人在門外商量,向天亮一個人偷著樂,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拿狗日的餘中豪玩玩,也是挺有意思的事。
反正要“進去”了,玩一把又有什麼好怕的呢。
餘中豪三人商量了十多分鐘,才陸續回到了客廳。
不開口說話是不行了。
“對不起,向天亮同志,這是我們工作上的失誤,我向你道歉。”
向天亮瞅了餘中豪一眼,“一位偉人說過,道歉是人性最虛偽和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