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部分(1 / 4)

小說:大明土豪 作者:噹噹噹當

的身份來賠償。你只有一次選擇的機會,不要問本官價碼,你沒資格討價還價!”

白名鶴起身,緩緩的走到了足利義政的面前。

足利義政身後的人,無論是將軍府的貴族,還是護衛的武士都快速的後退著。他們不知道如果不退,會不會被白名鶴的護衛殺死,那些護衛讓人感覺很可怕。

“以,以倭王身份賠償!”足利義政用盡了全部的力氣才說了這幾個字。

“很好!”白名鶴滿意的點了點頭,示意抬來桌子準備寫條約。

在書吏準備的時候,白名鶴對周圍的百姓說道:“你們的將軍要作出賠償,是以這個國家的名義,不是以他的家族。我白名鶴從來不欺負百姓,無論是對大明百姓,還是你們倭人百姓。”

白名鶴又開始了,在那邊書吏寫條約的時候,繼續揹著自己的愛民宣言。

末了,白名鶴說道:“那些倭人士兵攻擊了本官,也攻擊了本官的客人,他們的罪在於上司的命令,所以可以免除死罪,但活罪難免。罪人可以選擇作苦工八年,有手藝的可以減免時限,武藝不錯的也可以為大明服兵役,可依年限,也可以依戰功賠罪!”

“炮灰有了,工坊有了,生絲基地也有了,那麼接下來白名鶴就開始要碼頭了。”于謙站在船上自言自語的說著。

正如於謙所猜測的。

白名鶴的條約就是賠償金,以及開放熊本、廣島、京都的町、清州四處港口為自由港。大明可以在這裡自由的貿易,並且每一個自由港劃出千畝土地可由大明商人自建商區,名為租界,租界內實施的是大明的律條。

期限,一百年!

然後就是白名鶴可以選擇倭島各大名合作開礦,同樣是合約為一百年。由大明投資,與倭國共同開發。大明投資不低於一千萬兩黃金,挖出的礦石四成歸大明,其餘的歸倭國。(未完待續……)

第371節 又一支新股

倭島的礦,各大名合作!至於倭國內怎麼分配白名鶴不管。

倭島有什麼,在這個時代除了石見銀山之外,還有三大銅山。這些銅山不說銅,僅是伴生的金子就是幾噸,銅至少也有上百萬噸。

銅對於大明來說,絕對是好東西。

這些在後世的現代,都已經是旅遊點了,銅礦早就開採光了。

在倭島,因為火山的原因,還有許多金礦,比如在十七世紀產量世界第一,支撐了整個德川幕府經濟的佐渡金山。除了這個非常出名的之外,倭島的金、銀、銅貴金屬礦每一個都是白名鶴眼中的寶藏。

開發礦山是需要大量資金的。

白名鶴當場就給算了一筆賬,自己那一點錢開發,一年能挖出的銅就只有四五百石,可有了巨量的資金投入,那一年就能開挖幾萬石銅。這幾萬石的六成,遠比幾百石的全部高太多了,這筆賬怎麼可能不算呢。

最後,白名鶴在合約上寫了一條最狠的。

但凡是為大明工作的人,三公七私!這是寫入法律的,任何人不得違背。至少說有領主們收入少了,那不是白名鶴關心的。可如果願意合作的話,那麼你少的那一份自然會讓你再掙出來的。

這一條條款在未來的幾個月內,震驚了整個倭島。

倭島上的普通小民,最普通的是三公二私。就是你的收入,三份上交,兩份自己留下。有特別極端的大名執行的是四公一私。歷史記載,北條家執行過五公五私之後,被稱為賢候,仁主的存在。

倭島上下幾乎要瘋了。白名鶴來到倭島根本就不象是要欺負人,反倒象是來送錢的。

所有的制度怎麼算都是對倭島有著無數的好處。

京都界町一夜之間的繁榮,超出了倭國曆史的巔峰。瓷器、生絲預購、麻繩、船用木料、帆用麻布、海產等在一天之內簽訂了價值八百萬石大米的合約,這些合約上有大明海司,大明禮部,大明督察院。大明南京刑部的印章,也有大明正二品大員親自在場的監督,是受大明法律保護的。

有一位商人,將自己囤積的生絲出手,與大明擺在那裡的生絲標準樣品比例,屬於中等下的生絲,換到了合約上標明數量的大米,現場就給你在碼頭上把大米堆在那裡了,雪白的大米如銀子一樣刺激的無數的倭人。

第一份金礦合同是南武田家的甲斐金礦。

白名鶴在後世玩倭島戰國遊戲之中聽過這個金山。大約存量有三四萬噸的樣子,換成大明這裡的重量,可能就是幾十萬兩金子,是一座規模不大的小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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