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1 / 4)

小說:以罪為名 作者: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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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森沉默了片刻,然後就讓莫子棽準備準備,自己去聯絡吳隊長準備開會。

雖然莫子棽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嚮慕森解釋太多,但是從莫子棽的話裡不難聽出那顆內臟所意味著的嚴重性。

當吳隊長知道眼前出了個“內臟兇案”的時候,一拍腦門兒咬牙恨道:“我說慕森啊,為什麼你和兇殺案總是並存的呢?你們就不能休息幾天?這樣下去,咱們市可就要成為兇殺案一線城市了!你們有線索了沒有?又是個什麼樣的神經病?或者是什麼樣的恩怨情仇啊?”

“這一次,恐怕不是恩怨情仇或者神經病那麼簡單了。咱還是抓緊時間選定專案組,趕緊開會吧。會上,子棽會向你介紹案子的情況。”慕森回道。

吳隊長看到慕森這樣嚴肅,也意識到了情況可能會不太好。首先,這顆肝臟是l送來的,這就已經是個天大的壞訊息了。而且也只有l,才能讓慕森的精神高度緊張,時刻提起一百二十分的警惕性。聽說這案子要通知上級,吳隊長就明白了這不是一樁普通的殺人案。

會議上,所有警員都嚴陣以待的等著莫子棽講述法醫檢驗結果。

不多時,莫子棽拿著各種資料、表格、照片等物走進了會議室。他看了慕森和吳隊長一眼,就將那一疊資料遞給了慕森,然後對所有人說道:“法醫室裡的那顆肝臟,確實是人體器官。肝臟的主人是一個16歲到18歲之間年輕女性,身體狀況良好、無不/良嗜好,不吸菸飲酒,生活規律。直到她的肝臟送到我們手裡的時候,她的死亡時間還不滿5個小時。”

慕森仔細的聽著,發現所有的推測時間都縮短了,年齡的範圍也大大縮小了。這樣一來,排查屍源會更簡單。

接著,莫子棽拿出了幾張照片發給了在座警員,然後指著他手裡的一張照片說道:“這個肝臟少了一小塊兒,而且盒子裡還有一丁點兒的碎屑。我和慕森在剛開啟盒子的時候,由於在大庭廣眾之下,沒有來得及看清楚。那個碎屑,也是肝臟的一部分。我們很疑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呢?直到今天經過六個多小時的鑑定,我可以肯定,整體肝臟上的缺失部位,是被某種東西切下來的。這種工具類似刀具,但是又沒有那麼鋒利,就像……西餐使用的餐刀。”

說完,莫子棽看了慕森一眼。然後他繼續說道:“關鍵在於那塊兒被切下來的肝臟,法醫們在那上面發現了一些齒痕,我們再三鑑定,反覆檢驗,最終確定是人齒。”

“什、什麼意思?!”吳隊長失控一般的站起了身,大聲的問著。

莫子棽很冷靜的回道:“就是這個意思,肝臟是人的,上面的齒痕也是人的,這說明在某個地方,也許就在這座城市裡,有人在食想肉。”

“想肉……?”吳隊長吃驚的看著莫子棽,警員們也開始交頭接耳的議論著,他們似乎不是很理解莫子棽所說的想肉究竟是什麼肉。雖然,事實已經讓他們的心底有了答案。

慕森這時坐在下面悠悠的開口了:“人肉又稱想肉,指的是肉味鮮美,使人回味無窮的意思。人肉還有另外一個稱呼,叫做兩腳羊。中國作為最後、也是唯一一個還存在的文明古國,五千年的歷史中從來就不缺少食人的記載。不同年齡性別的人肉,也有特殊的名字。

比如中老年男子的肉,叫做饒把火。是說這種肉,老而柴,加把火都不一定燉得爛。年輕女子的肉,叫做不羨羊,指其味道鮮嫩肥美,勝過羊肉。還有小孩子的肉,叫做和骨爛,是說只要一把火,連肉帶骨就全燉爛了,強調其肉嫩的特點。

五胡十六國時期,當時入主北方的胡人中,羯、白匈奴、丁零、鐵弗、盧水胡、鮮卑、等九大石胡部落主體,都還有著原始的殘暴的食人獸性。他們以女人為食,對人吃人的事情不但能接受,還有著特殊的癖好。

打仗向來講究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但是在那五華亂華的年代,胡人們都是不帶糧草的,專以漢人為食,以至於漢族幾乎到了滅族的地步。

後來,北宋靖康元年,戰亂四起,軍民皆無糧可食,於是就把人肉醃製,做成肉乾,以充飢果腹。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人肉再次充當起了軍糧的作用。他們將人肉分三等,一等為稚兒肉、二等為女人肉、三等為男子肉。

至於距離我們年代最近的一次食人事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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