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字的手邊。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的筆擺放在桌上,應該都是在右手邊。而這支筆,卻是放在左手邊的。另外,燈泡懸掛的高度,應該正好是兇手坐在桌邊,高出他頭頂一點點的位置。因為這個燈泡太老舊了,距離太高看不見,距離太低有陰影,所以,根據燈泡的高低推測,這個人的身高應該是在170公分左右。至於他的體重嘛……”
慕森說著,就拉著吳隊長蹲到了木椅的旁邊,然後指著椅子腿兒說道:“這磨痕,以及地面塵土的深淺,都可以判斷他的體重。這一把椅子,他坐了好幾年。而椅腳下方受力點的磨損卻並不太嚴重,這證明他應該不會是個胖子。還有……”
慕森站起身,指了指那破碎的窗戶說道:“一個胖子也不可能這樣身輕如燕的從窗戶來去自如吧!更何況,他還得揹著一個女人進出。所以,他的體型一定偏瘦。”一番分析推理說完,慕森拍了拍手上的灰塵,準備去看看其他地方還有什麼重要線索。
留下吳隊長在原地發愣,身邊的小警員也忍不住湊到他跟前低聲驚道:“吳隊……這一個破廠房,真的能看出那麼多東西嗎?他就差看了一眼這地方,就連兇手的長相都說出來了……”
吳隊長有些尷尬,當下黑著臉說道:“咳!這都是些最基本的東西!有什麼可大驚小怪的!你說你們這幫剛從警校出來的孩子們,到底都學了些什麼!哎,好好學著吧你!”
擔心這小警員再糾/纏,吳隊長說完之後,馬上就轉身朝著慕森的方向走了去。同時,他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