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2 / 4)

小說:香港小亨 作者:卡車

富豪事實上,都是看不上香港的娛樂產業的。

因為,李嘉誠隨便蓋一座摩天大樓,就比整個電影、唱片行業的每年創作的產值加起來還要多。包玉剛有幾百艘船,拿出一些幾萬噸的遠洋大船,也比整個香港的娛樂圈的利益龐大!

更別說滙豐銀行之類的巨頭,1980年的利潤就超過了20f2港元,比香港的所有電影、電視劇、唱片的營業收入加起來都要龐大的!

“少傑,我該怎麼辦?”梅豔芳無助之極。

“沒事有的!有我呢?”張少傑說道。

梅豔芳眼中合淚說道:“可是,到處都在罵我,難道,我唱的歌,就那麼惹人討厭嗎?”

張少傑冷笑道:“這些信件,絕大多數是因為少數心理陰暗的評論人士的批評聲開的頭,剩下的大多數是跟風叫罵,沒有什麼大不了!不過,我也看那個姓陳的不爽,今天我就寫一封回敬他的稿子,投給《明報》吧!”

(未完待續)

第107章 輿論反擊

張少傑盯著媒體上活躍的“陳觀魚”,這個人他已經調查過,與之前造謠的“陳觀水”

並無直接的關係。

不過,顯然這人也是對張少傑充滿敵意的。

所以,張少傑老實不客氣的在報紙寫文章去問候他:

“問候影評人士陳觀魚,你媽好嗎?聽聞,你在媒體發出奇論,從一名因為唱《妖女》而差點被人強姦的少女案件中,引申到‘誰唱《妖女》,你就當誰勾引你’這麼一個奇葩觀點,再經過偷換概念,讓入覺得一一唱《妖女》的女孩就是在透過唱歌的方式勾引人,這麼一個謬論!根據心理專家分析一一絕大多數的強姦犯,心理特診都是以為女方在勾引他。我是不是可以根據這個論點,咬定你有強姦犯的嫌疑?……”

罵完之後,張少傑開始轉為平緩,借用古今中外備類的情歌,來反擊謬論:“《妖女》

歌詞上,不外乎是一個大膽的女孩主動追求男生而已,除此之外,這是一首再平常不過的情歌。愛情和男女之間的感情,自古至今,都是以詩歌、文章等等方式被傳送。《詩經》上就有大量的大膽的情歌!你能認為讀詩經,唱詩經,就是勾引人?唐詩、宋詞、元曲,以及中國的民間小調,還有世界各國的民間歌曲中,也有這種大膽的情歌。按照陳觀魚先生的觀點,都是低俗的,都是勾引入的一一是不是因此可以禁止歌手唱情歌,最好也禁止別人表達男女之間的感情,人人都做君子淑女豈不好哉?”

張少傑這一篇充滿火藥昧的文章,被刊登在了《明報》娛樂版中。

不久之後,聲援四起。

“唱情歌無罪!”一名市民在面對電視記者採訪時說。

“強士奸★犯見色起意,肯定不僅僅是少女唱什麼歌,而是他本身心理就有問題,這才是作案的動機!”一名警察從自己的專業角度看待問題。

“老孃就就要唱《妖女》,有種就來強姦,看老孃不打死登徒子!”一名長的像一隻恐龍的少女,對著七VB的鏡頭說道,她眼中充滿了幻想一一如果是帥哥的話,偶不會反抗的…..張少傑一篇文章發出後,不但在媒體上扭轉了風向,更是激發了很多張少傑的粉絲鐵桿出來支援!

這是作家的好處之一。如果是像成龍那樣的明星,哪怕結婚了幾十年,也不敢公開,等到兒子二十多歲,威龍本人在影視圈也不再活躍,才敢坦言,其實已與林鳳嬌結婚20多年。

張少傑這樣的作家,並不是靠他個人的偶像氣質,或者是表演、形象等等外在自勺東西吸引粉絲。所以哪怕他有女朋友,也並不影響粉絲對他的熱愛。當然,一些漂亮女粉絲,肯定會鬧一些情緒的。

對於少數漂亮女粉絲的情緒,張少傑知曉後,也只能淡然一笑。

作家哪怕是廣受女粉絲歡迎的郭小四,真實生活反而是和宅男一般足不出戶,很少有風流緋聞。

又比如,後世某知名網路作家“貓膩”,其新★浪+微★博中時常提“漂亮女讀者”、“美女讀者”、“女讀者”之類的話題。但是大家都猜得出,他真實目的是用這些悶騷的詞語吸引眾人回覆、轉發……當然了,金庸知曉張少傑這般的在《明報》上,以罵對罵的反駁,頓時打電話過來,將張少傑批的狗血淋頭:“你就這麼一點出患和能耐,整篇文童都是罵字,半點看不出文人氣概,反而像個小流氓,難道你就不知道長進一些,遣詞用句高明一些?高階的罵人方法,是看不到一個髒字,也沒有半點火藥味,但是偏偏說的對方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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