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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松青以短短三年時間,在地產上超過李嘉誠,成為香港第一大地產商。這樣悚然聽聞的神話傳說,在當時無數人都信以為真的。
甚至連李嘉誠等人,也讚譽過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勝1日人。
張少傑心知道,有錢不賺的王八蛋,自己現在遠遠沒有陳松青那麼強大的勢力和關係網,沒必要去以卵擊石去揭穿他的陰謀。在這個註定要被炒作成天價的股票中,坐電梯,讓幕後的莊家幫自己抬轎子,悶聲發大財,賺取資金,用於更有利於香港未來前途的文化產業,才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龍騰娛樂經紀公司,現在僅僅是一個空殼。不過張少傑也花了50萬港元一年的代價,租下一層1200平方米的寫字樓,作為龍騰娛樂經紀公司的辦公室。
現在,龍騰娛樂經紀公司,沒有多少員工。
張少傑找《明報週刊》要了兩名娛樂記者,玉郎國際公司也支援了一名管理者,這就把公司的架子撐起來了。
張少傑是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但是他並不常來公司,梅豔芳、少淮是公司的副總經理,顯然也是不常來公司。
不過,三名從明報、玉郎兩大公司要來的員工,則是比較盡心盡力。因為,張少傑支付的薪水還是比較高的一一公司最低的月薪也是達到3500港元。比起香港現在普通的文員工作薪酬,已經高了一倍。
這個年代的物價不像三十年後那麼昂貴,現在的香港500元,就可以勉強讓兩個人勉強吃飽。而2010年後,一個人在香港的食物的開銷,最低也要2000多元,加上水電、房租,一名沒有自己房子的香港市民一個月的基本生存,至少要4000港元。
1980年的3500港元的月薪,足以讓公司的三名員工死心塌地的給張少傑打工!當然了,張少傑寫武俠小說、電影兩個行業的覆雨翻雲一般的大手筆,也讓這些職員歎為觀止。眾人皆是覺得,足艮著張少傑這個創業團隊幹,將來公司規模大了,他們將會是公司的老人,能夠享受卓然的地位,比之在明報、玉郎公司這樣已經有一定規模的大公司來說,機遇是更多的,.玉郎國際公司來的人,是叫李傑,看起來較為陰鬱,城府較深。在玉郎公司並不討喜,但是自從來了龍騰娛樂經紀公司之後,卻是顯示出精明強幹的一面。
見到張少傑之後,李傑較為恭敬,說道:
“董事長,這是我制定的一些龍騰公司未來的管理條理。此外,對於發現、培養藝人方面,我的一些看法!”
張少傑拿到李傑完成的文稿,仔細看了看,不禁連連點頭。
李傑的文稿,非常有條理性,也非常嚴謹。不但規定了員工上下班、請假、出勤時間,以及各種情況的獎勵、罰款、升遷、開除等等獎罰制度。而且,對於藝人管理也是頗有見地,比如,設立多個經紀人部門,每個經紀人部門,設立一名主任,經紀人若干。每發現一名藝人苗子,將會有多名經紀人對其進行觀察,最後需要經紀部門主任,以及3名以上的經紀人認同,才會派出經紀人與藝人去商議簽署合同。
藝人一旦與公司簽署了合同之後。
公司給予簽約藝人,每月最低1000元的薪水。並且負責對藝人的培訓、包裝,藝人只允許在公司經紀人的中介下,參與各種影視劇、唱片的製作,以及各種商業演出、廣告代言等等活動。任何繞過公司代理,私自與外人合作拍片、出唱片、廣告代言,以及其他一切商業活動,都將會給予警告、罰款、雪藏、甚至起訴等等…,其外,李傑在大談,包裝成功的藝人,有多種類盈利途徑。
其一是賺取藝人的演出、商業活動的經紀佣金。其次是可以與別的公司商談,出售公司持有的藝人經紀合同……張少傑不禁一愣:“出售藝人的合同,合適嗎?這簡直是把藝人當做是一種商品了!”
李傑扶了扶他的眼鏡,臉上微笑,說道:
“在我眼裡,一切都是商品!既然我們公司的宗旨是發現、培養、包裝藝人,透過捧紅藝人,賺取經紀費用。這等於是房地產商開發地產之後,用收租金的方式去盈利。但是,這種收租金式的手段,賺錢實在是太慢了!而且一個已經培養出來的藝人,合同掌握在手中,如果以培養藝人成本的幾十倍,上百倍,甚至千倍的價格出售,很快就將投資本錢收回來了。
加速了公司的資金週轉,接著,我們可以用賺到的錢,簽約、培養更多的新人,用於出售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