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1 章 塵埃(二)(1 / 3)

不妙啊,不妙……

趙沛甚至顧不上會場的混亂,緊急思考對策。

陳芸之死,其實更有利於保全她自己的身後名,於大局無礙,但張穎這飛來一手,卻直接毀掉接下來的計劃,殺傷力巨大。

陳芸連年勞碌,雖有男寵,卻未誕育子嗣,如今自盡,皇位空懸。

先帝是她唯一的同胞兄弟,早便死了,其餘幾個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也要麼被先帝所害,要麼死於宮變、戰火、瘟疫,要麼流散在外……

唯陳功為內閣之首,又與陳芸是三服之內的血親,完全可以由他繼位。

且此賊才幹不足、貪生怕死,實為傀儡之不二人選,極有可能當場簽訂條約,大業可成!

但是!

張穎搶先一步把他殺了!

陳功一死,餘者威望、資歷皆有不足,陳氏族人之中再無可登大寶者!

陳氏王朝,宣告結束!

接下來,交趾勢必會進入群雄割據的混戰時代。

從長遠來看,交趾內鬥,彼此消耗,對大祿有利。

但這麼一來,陳氏王朝時期答應的承諾,繼任者完全有理由不承認!畢竟你不能用前朝的劍斬本朝的官不是嗎?

打個直白一點的比喻:有家糧店欠債,老闆不堪重負自盡,債主登門,頂了天要回本金,卻沒有理由要求二任店主償還前任店主欠下的人情債!

也就是說,趙沛等人本次提出的附加條約,名不正言不順了!

幾乎是陳功斷氣的瞬間,交趾群臣的眼神就變了:一種名為野心的欲/望迅速萌生。

亡國之君,也是君啊!

看著眼前的鬧劇,金暉的臉肉眼可見拉下來,若非場合不合適,只怕將張穎鞭屍的心都有了。

史書由勝者塗抹,此事天知地知他知,天下所有人都知道!

陳功親自授意史官詆譭陳芸,和外姓繼位者汙衊陳芸,可信度完全不能同日而語。

簡單來說,這個時代的宗族觀念還是很強的,若自家人親口說你不好,外人多半會信以為真。

但若是繼任者說你不好,則真實性有待考據……

所以接下來無論是張氏交趾還是王氏、李氏、趙氏交趾,對陳芸身後名的殺傷力都將相當有限。

金暉自然可以繼續釋放謠言,可縱然如此,你可以說陳芸私德有虧,但她大一統的功績卻無可辯駁,也確實死守國門,不曾屈服……

張穎!

金暉用力閉上眼睛,第一次後悔當初沒有真的投毒。

死都死了,還留下這麼個大麻煩。

可惡!

眼下他們能選的無外乎兩條路:

第一,打著為使團官員家眷討還公道的旗號,強力插手交趾內政,隨便選一個姓陳的推上王位,以便延續兩倍賠償條款。

但這麼一來,大祿的處境多少有點僭越的微妙。且新君勢弱,不足以

服眾,交趾其他貴族勢必群起反對,甚至圍攻,大祿就不得不持續發力,以保證陳氏交趾延續下去。

可賠償數額巨大,以如今交趾家底,哪怕勒緊褲腰帶不吃不喝,起碼也得攢個年,難不成大祿就在這裡保護傀儡皇帝年?

多麼荒唐!

第二,自認倒黴,放棄兩倍索賠要求,逼迫交趾高層儘快推新皇登基,然後按照第一版條款交付。

如此,為爭奪皇位,交趾內部勢必分裂,大量消耗,戰線不會很長。

但這個法子也有個隱患,陳芸之後的交趾千瘡百孔,會有第二位繼任者完成統一大業麼?

若不幸長期分裂,各地“諸侯王()”必然無人認賬,那麼這個一倍的原始賠償條款也就成了空口畫餅≈hellip;≈hellip;

麻煩啊,真是個大麻煩!

因為這兩條路無論怎麼看,都約等於鏡花水月,遠不如陳芸活著。

有生以來第一次,趙沛和金暉油然生出默契,整齊地發出一聲沉悶而悠長的鼻息。

兩人對視一眼,都看透了彼此眼底的疲倦。

任誰在氣候迥異的異國他鄉一待幾個月,面對頻頻滋生的障礙也不會好過。

總而言之,要賠償、籤條約的原定計劃行不通了。

直接開戰?不可,此為下策。

爛船還有三千釘,縱然幾經摧殘,沒了君主的交趾仍舊是一個擁有數百萬人口的國家,勝敗不是口頭說說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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