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應該明白。”
“我會的,非常感謝,兄弟。晚上老時間老地點見。”
晚上,老鎮酒吧座無虛席,劉德農又一次比我來得早。他又從巨大的公文包裡掏出一個大信封來,估計下不來一萬。我堅辭不受,但最終還是沒有拗過他。
很多人會告訴你,不要拒絕你應該得到的東西,這是生活的法則之一。我想這一萬元應該是我“應該得到的東西”。
我提醒他這段時間最好不要單獨行動,僱幾個保鏢最好不過了,走夜路的時候要多回頭瞅幾眼。另外我又提了一些建議,比如弄個電擊器之類的防身器材,儘量不要喝酒,不要跟陌生人說話。
“不要跟陌生人說話?我可不是個娘們兒。”他大笑起來。“那個電視劇還真不錯,我從頭到尾都看完了。”
我沒有笑,只是嚴肅地盯著他。我想跟他說的是,對他們來說,你不過是個小屁孩。
酒喝得並不多。我只喝了三瓶小百威,他還沒喝掉半瓶。我們匆匆告別。
不知為什麼,我忽然很惱火。從酒吧出來,在冷風中,一股無名的怒火騰地一下在我的胸中燃燒起來,而且無法控制這火勢。雖然我沒怎麼受到傷害,但那三個黑西裝令我牙根發疼,肌肉發癢。如果是在此刻遇到他們,我相信我會隨便拎起一位,狠狠地揍他,把他的臉揍得稀爛,或者把他的手指折斷,讓他再也無法打人。
看著手中的牛皮紙袋,我猶豫了一下,還是叫了一輛計程車。如果你拎著一紙袋現金去酒吧喝酒,不是腦子裡有屎,一定就是先天性神經病。但我實在不想為這玩意兒再步行十五分鐘走進家裡。
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