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問題,都變得通通不是問題。
那就是,獨孤明會透過留在她身體裡的血,感知到她的心思意念。
也就是說,他即使不和她在一起,也會了解,她身上所發生的事……
那麼,他一定已經知道,昨晚她和滅……
“你的身體,會透過迴圈,排掉明的血……”彷彿一眼就看透,滿面窘迫的她,在想什麼,阿滅冷冷道,“……他和你的聯絡,會慢慢減弱,消失。”
隨後,他把自己的傷口,對準寶芙的嘴唇,摁住。
一股滾燙,腥鹹而濃烈的液體,立刻湧進寶芙口中。
寶芙不能抗拒,也無法抗拒。
即使再傻,她也能從阿滅此刻的神色判斷,如果她不喝他的血,恐怕不只是得罪他那麼簡單。
不過,這不正是她想要的嗎?
與她深愛的這個男人,先是有了肌膚之親,現在就連他們的血,也交融在一起。
他是不是那個,會與她共渡一生的男人……
她還不確定,甚至不敢奢望。
但是她的身體,她的血,她的這顆心。
已經完全向他,獻上。
第四十夜 ① 篇 這是私奔嗎?
你的愛似毒藥讓我無力自拔。
摘自——BlackOutTheSun
DarrenHayes
找一隻殭屍男朋友,就得做好準備,永遠別妄圖劈腿。
寶芙得出了這個結論。
阿滅先是從她的血裡,嗅出了獨孤明血的氣味兒。接著,他又從她身上那件牛仔外套,嗅出了司徒靜虛的氣味兒——那是當然的,這件外套原本的主人,就是司徒靜虛。
於是他二話不說,就把那件牛仔外套,丟進樹叢裡。
“喂,衣服我是要還人家的……”
寶芙真有一種衝動,想在某個糟蹋東西,行為比幼兒園小朋友還要低齡的傢伙屁股上,狠狠踹一腳。
要知道老祖宗有古訓: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不過當那雙遽黑的眼睛,朝她投來兩道,犀利冰冷的目光時,她立刻就想到那句也很有重量的名言——衝動是魔鬼。
在肚子裡念一個,能在心靈上,變身鴕鳥的咒語,默默將魔鬼趕走。
寶芙抬起頭,對阿滅甜甜一笑。
畢竟,人是她自己挑的——是方是扁是葫蘆,她都得學會自己消受。
所謂人生,不是揚眉吐氣,就得委曲求全。
接下來發生的事,卻讓寶芙覺得:有一隻殭屍男友,確實還蠻划算。
阿滅在很短的時間,就帶她來到人煙稠密的城市。除了因為速度過快帶來的輕微眩暈,寶芙對殭屍這種“交通工具”,第一次感到由衷欣賞。
而意料之外,他居然是來給她買衣服。
她猜,大概是因為扔了司徒靜虛借給她的衣服,他良心難安。畢竟,他那件對她來說過大的機車夾克,套到她身上,空蕩蕩的像個殼。使她看起來,兩條小腿過於纖細,如一個搖搖晃晃,有些滑稽的木偶娃娃。而林悠美那條黑裙子,經過昨晚被山溪水浸泡,再加上各種……蹂躪……穿到身上,簡直就是個剛剛洗劫了流浪漢的主。
只是也不曉得,阿滅最近,是搶了銀行還是中了福彩。
如果寶芙不攔著,他真的會把整座城市的女式成衣店搬走。
最後她只要了兩條秋季款,可以穿在褲子外面的裙子,一件毛線外套,一條仔褲。裙子會還一條給林悠美,當作謝罪——那條黑裙子,無論如何是不能還給人家了。(畢竟對寶芙而言,穿著那條黑裙子的夜晚,對她的人生而言,有特殊意義。)
至於另外一條裙子和仔褲毛線外套,寶芙悲壯的都選了白色。
唯一的原因,只是因為——難得阿滅那種,連多說一個字都是皇恩大赦的傢伙,竟然會耐著性子陪她挑衣服。
然後他居然發表高見:白色最適合她。
“白色?”
寶芙有些狐疑,她記得,好像有人曾經說過,紫色最適合她。
具體是誰,她罹患暫時性失憶症,想不起來。但是紫色和白色,的確是她最習慣的顏色。
“唔,你穿那件白色帽衫很好……”
“白色帽衫?”
“那天,五月份,你家附近的巷子裡……”
阿滅白晰俊秀的臉上,露出一絲微微癢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