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小說:殭屍男友 作者:北方刷刷

第一夜 ②篇 不受歡迎的客人

“有一雙無情卻又迷人的眼睛,不愧是殭屍中的極品,難得一見的金蟬玉屍啊!”

頭髮花白的老先生,喃喃自語,愜意的啜了一口杯中產自勃艮第的PinotNoir。這麼好的酒,平常可不是想喝就能喝,不得不承認,東道主不僅大方,還很懂得享受生活,品位極贊。

他誇獎的,正是那個突然現身舞會的少年。

畢竟,普通的人類,想要在短暫的一生中,親眼見到金蟬玉屍這種古老神秘的生物,機率真比彩票中獎還要低。

站在老先生身旁的少年,可沒什麼閒情逸致。

他漠然瞧著遠處,那些人紛紛湧向那位少年,向他致以問候。

如果是一個毫不知情的人,大概會被這金光燦燦的畫面迷住:一群高雅、漂亮、體面的人們,美好而又充滿溫情。

但是在他眼中,這些東西,不過是一隻只會移動,會說話,正在發臭或是已經發臭的屍體。

他們的本質,是不該出現的“孽物”。

這些東西,自稱亡魂族,人們通常叫他們“殭屍”。

雖然是二十一世紀,但人們不能解釋的事物,卻並沒有比一個世紀前減少。

沒有人知道,這世界上為什麼會有殭屍。

傳說最早的殭屍,和神袛一樣,在開天闢地的時代,就已經存在這個星球。那時的殭屍並不襲擊人類,但自從第一個違背血之戒律的殭屍後,他們整個一族就受到懲罰,開始墮落,對人類的血肉產生強烈渴望。

確實,他們是地球上最冷酷兇殘的殺手。

就在不久之前,他還聞到,從那座華美如宮殿的白色宅邸裡,飄出的血腥味兒。

每一個人都心知肚明,那幢房子中,發生了什麼事。殭屍是一種酷愛漫長睡眠的生物,有許多殭屍至今還藏在地球上某些人跡罕至的角落裡呼呼大睡,而喚醒一隻沉睡殭屍的最好方法,就是用人類的鮮血。

那個剛剛醒來的混蛋,一定殺了人。

但是此刻,他卻只能眼睜睜看著兇手,那個外表年紀和自己差不多的少年,逍遙法外。

這是最令他惱火的一點。

“那隻老怪物,真有九百歲嗎?”

“是九百多歲!”老先生在糾正年輕夥伴的同時,沒忘用自己那根黑沉沉,完全是鐵鑄的柺杖,毫不留情在他頭上敲了一記,“沒大沒小的傢伙,要尊重長輩,怎麼也該叫人家一聲爺爺吧!”

“司徒大爺……”

“混小子,我可沒讓你叫我爺爺!”

老先生的柺杖第二彈,比第一次還要快、還要重。

“司徒炎,我絕不會叫一隻殭屍爺爺!”

年輕人居然很硬氣的承受了接連兩次可怕的重擊,所有目睹事情發生的人,大概心裡都在暗暗猜測,這男孩的頭,一定就是傳說中的花崗岩腦袋。

這時,他看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少女,將一件深紫色的浴袍,披上俊美少年的肩頭,遮住他赤裸的身體。

這一情景,令他本來就不爽的心情,更加不爽。

那隻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女殭屍,有他見過最美的女人外形。

他特別欣賞她那一頭絲緞般柔軟的烏黑秀髮,以及她嫻靜優雅,無可挑剔的儀態。可惜她是一隻殭屍,無法逃避殭屍界那同他們自己本身一樣腐朽、森嚴的等級制度:低等級的殭屍,必須無條件服從高等級的殭屍。所以她才會像個低三下四的奴婢一樣伺候那個怪物。

一個真正的怪物。

明明活了那麼久,邪惡如鬼魔,卻偏偏以天使般充滿誘惑的美少年形貌,出現在世人面前。

這種怪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一樁不可饒恕的罪惡。

真想馬上就砍掉他那顆會騙取別人性命的腦袋,刺穿他盛滿罪惡的胸膛,將他那顆浸透了血汙的心,挖出來!

“阿滅,真正的男人,要比看重他的生命還要看重他的風度!”司徒炎在享受美酒的同時,也留意到身旁年輕同伴內心突然湧現的殺機,“我們受邀來,是代表伏魔族作見證,不是捕獵!”

一老一少會出現在這個遍佈殭屍的地方,卻沒有一隻殭屍傷害他們,正因為他們不是普通人。

這是一個正與負的對比,永遠均衡的世界。

有黑夜,就有白天,有月亮,就有太陽;有老鼠,就有捉老鼠的貓;有喜歡吃人的殭屍,就有為了保護人類而獵殺殭屍的伏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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