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上海灘名門閨秀 作者:開了

清華的生活是豐富多彩的,學校學習風氣好,大家不僅認真讀書,體育活動也很紅火。那時北京只有五所大學,其中清華的體育活動是最棒的,有籃球隊、足球隊、排球隊,還有田徑隊,常常外出比賽。學校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如果誰能參加五個體育運動隊,就能獲得一件印有清華校徽字樣(T。H。)的毛衣。吳靖受到學校環境的薰陶,逐漸變得活躍而堅強起來,她樣樣活動都很起勁,很投入,五個隊都參加了,因此獲得了學校頒發的那件有意義的毛衣。體育活動中她最喜歡的是溜冰和游泳。清華校園裡有個湖,到冬天就結冰了,北海公園的湖冬天也結冰,另外北京的青年會還有冰場,同學們在課餘經常成群結夥地前去追逐。

其實原先在天津上中學的時候也是這樣,夏天游泳,冬天溜冰,已是北方大戶人家年青人的生活定式。每年暑假三個月,基本都是在北戴河過的。天津地方買辦多,舊官僚也多,很多人家在北戴河都有別墅。北洋政府時期的交通總長朱啟鈐家,在北戴河有五棟房子,大人孩子一到夏天就去避暑。包括張學良的弟弟妹妹,夏天多半也是在北戴河度過。朱啟鈐的第五個女兒朱媚筠(世稱朱五)、駐日公使陸宗輿的女兒陸靜嫣、財政部長李思浩的女兒李蘭雲、津浦鐵路局局長趙慶華的女兒趙一荻(趙四小姐)……都是吳靖中學時代的朋友,後來到了北京也常相來往。倒不是由於同學而認識,基本都是由於家長們常來往,孩子們也就“扎堆”了,課餘常在一起游泳和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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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逃婚回北京

但是好景不長。在她讀完大學三年級放暑假的時候,母親發話了,要帶她到上海去相親——是一些愛管閒事的人做的媒。對方是一家留日回來的醫生的兒子。吳靖根本不想去相什麼親,也不想這麼早就結婚,但拗不過母親,還是跟著到了上海。到那家一進門,就看見那家的母親斜躺在床上抽大煙,她心裡反感極了,回頭就對母親說:“這家人家不行,回掉算了!”

誰知母親不依她,堅持說這家人家怎麼怎麼好,一定要她接受這門親。

吳靖感到很奇怪,當初人家為姐姐吳佩球說親時,儘管是北京很有名望的一家人家的公子,吳佩球看不上,當母親的並沒有逼婚;而這回自己也看不上對方了,母親卻不肯讓步,逼著她一定要把這門婚事定下來,這就使吳靖感到很不服氣。在上海磨了一個月,她被逼得沒辦法了,只好同意了,才回到天津。但是,好人有時是做不得的,吳靖這頭一答應定婚,母親那頭又得寸進尺,宣佈不要她回北京唸書了,把她關在家裡不讓出門,就等著上海的那家人家來娶親!

這下把吳靖激怒了,原本最聽話的二小姐一下子變成了反抗者。她眼看自己還有一年就要清華大學畢業了,而老派的母親卻全然不可惜她的學歷……

在北京的要好同學聽說了這件事,紛紛打抱不平,伸出援助之手,幫她趕快設法逃回北京。其中黃中孚同學(其妻子是蘇州席家之後席均,“兩江”女子籃球隊的主力隊員,很出名)幫忙最多,他是趙燕生同學最要好的朋友。但是吳靖母親的強硬也是一貫的,一旦決定了的事情是不允許別人改變的。孃兒倆鬧翻了,拖了半年時間,誰也不讓誰。最後還是吳靖本事大,趁母親不備,夜裡翻牆頭逃出了吳家大院,乘上火車重返北京,自家的親戚家不敢去,就住在同學家。

從此她自我解放了,不要家裡管了,感到渾身輕鬆自在。若干年後回憶起這件事,她仍舊為自己當初的決定而感到自豪,她認為“一個人,關鍵都要看自己,關鍵事情上一定要自己把握好。”從此走上了一條獨立的人生道路,同時也為她的姐妹們作出了榜樣,開拓了一條自由婚姻之路。後來她的大姐吳佩球嫁給一個朝鮮藉學者(北京著名腫瘤專家金顯宅),儘管大人們很不情願(他們看不起“高麗棒子”),但也沒辦法,只好同意。其它幾個妹妹也都以她為榜樣,擺脫了父母的干擾,自主地決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因為這件事耽誤了半年多學業,吳靖本來應當1932年大學畢業的,只好拖到1933年才畢業。

她父親知道她從家中逃走後很吃驚,想不到最溫順的二小姐會起來抗婚。他捨不得女兒一人在外沒人管,同時也顧慮到社會輿論,畢竟是天津吳家的閨女,於是每月給寄10元伙食費。但是老人家還是很不情願的,對於她逃婚和後來的自主婚姻一直耿耿於懷。所以當她與同學趙燕生在天津結婚時,父母都在天津,卻都沒來出席婚禮,儘管姐妹和弟弟來參加了,嫁妝自然也一件沒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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