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象林鴻銳,他活的很累。
因為他要永遠保持這份勇氣,這片兇殘。
這樣很累,但他無法停止,一旦停止,他就會被野狗吞食。
幸好,他似乎終於找到了義父口中的“另一半”——陳雅欣。
整個事件的過程,她都靜靜的站在一邊。
陳渭雲掉爾浪蕩的跟在這對情侶身後,他是聰明人,知道自己的小命基本上已是放進了保險櫃——這個貴人恐怕能量不小啊。
當天他犯出命案,跑回家後不久,接到報警的警察就上門了。
接下來的事就有些詼諧的氣氛在裡面了。
陳渭雲被押到局子裡後,那名給他作筆錄的年青警察是個十足的憤青,聽得他把經過一說,立時就熱血上湧,頂的一腦門子青筋,就差沒和陳渭雲結拜作了兄弟。待這小警察傳喚了證人,將當時的情況徹底弄清後,更是對他崇拜的簡直無以復加。
也是,不但打的是壞人,還是日本人,還打死了,打死了居然還沒跑!
他當時就想自作主張放人。
奈何現實是殘忍的。
局長看了筆錄,雖知這小子的確是條好漢,但一牽涉到了命案,哪能善了?
於是被押進了關押所,等候審判。
奈何現實又是幽默的。
那名主審官,不是張三也不是李四,居然正是當時受了賄賂冤判陳渭雲家的那名法官。
這劉法官為人奇貪無比,又是幾近全失天良之輩,可笑的是他居然很愛國!
因為,他是赤練的人。
赤練要和日本人決戰,他能給日本人好臉色看嗎?
當然不能。
結果居然是:防守失當,監禁五年……緩刑兩年執行。
陳渭雲當時聽到這判決,差點把眼珠子都蕩了出來!
這不明擺著就是無罪釋放嗎?
來,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愛之處啊。
接下來的事就很自然了——這樣明顯的錯判,日本人能服氣嗎?
按理說,他們應該繼續向二審上訴,可是他們明白了一個道理。
這是中國人的地盤!
他們正要和林老大黑吃黑,這關口,人家白道不來動你就不錯了,你還上訴,那不是自尋晦氣?
於是,就有了今天大街上的一場好戲。
陳渭雲的確是個幸運的人。
幸運,有時候也可以當作一種資本。
他跟在林鴻銳和陳雅欣身後,只覺的滿天陰霾都消散一空,心情大好。
他覺得自己實在是個幸運的人,連續的幸運,讓他產生了一種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傷害自己的奇怪直覺。
於是,他的膽子更大了。
於是,他走上前去。
拍拍林鴻銳的肩膀,道:“大哥,混哪片的?”
林鴻銳只說了一句,“混這裡的。”
陳渭雲不知道“這裡”到底有多大,一條街,一個商業區……不會是整個區縣吧!
他看林鴻銳少言寡語,便又找上了陳雅欣。
陳雅欣不知道怎麼回事,自從剛才的插曲後,變的更加沉默,好象在思考著什麼。
“喂,我說……嫂子。”陳渭雲開始和她搭話。
陳雅欣瞄了他一眼,繼續走路。
這一下,陳渭雲本是想試探出兩人的關係,誰知道還是吃了個閉門羹。
但愈是這樣,他就愈覺得兩人是戀人關係——就這脾氣,太配了!
“呃……嫂子,今後我就跟大哥混啦,您有什麼力氣活,麻煩事,甚至是討厭的人要修理,千萬別客氣,一定交給我!”
這小子實在狡猾,一邊討好陳雅欣,一邊試探林鴻銳對他的態度。
沒有人理他,因為,他們都有重要的事情要思考。
陳渭雲,只好尷尬的繼續跟著走,越走越不是味道——我這算哪門子事啊?
他看看林鴻銳,心裡說:這人,太冷了。
又瞄眼陳雅欣,也想給她下個判斷。
卻一時只找到一個詞來形容她。
這女人……神秘。
(弟兄們,**馬上來到,本卷即將結束,卻有一個你難以想象的結局。)
快砸票啊,心裡好慌……弟兄們,我想給國人一些勇氣,誰來給我一些勇氣呢?
………【第四十四章 決戰之初】………
虹口道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