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小說:記憶之城 作者:嘟嘟

記得我自己,有回看電視劇《鹿鼎記》,順治上五臺山出家。媽隨口問我,五臺山在哪兒?我無言以對,更害怕媽會接著問更多山在哪裡。我還記得當時,自己惱羞成怒地回答:“山又不會跑,該在哪在哪。看電視,別講話。”後來有一回,大堂姐帶著她大學生兒子來看大奶奶(我媽)。大侄兒陪大奶奶看電視,媽又隨口問問題,小傢伙問哪答哪,還附送大奶奶沒問到的細節。我當時心裡那個崇拜,簡直鰲拜了。於是每天捧著個史地看。只是年紀大了,邊看邊忘,總記不住。

上午四節課,語文、地理、數學、物理。雖然學渣,語文我曾一度學得很好。果然,一聽之下,大部分心中都還記得。地理聽老師講比自己看書容易記。數學勉強能懂,物理可以不聽。高二分班,我肯定是學文的。媽也不會問到什麼關於物理、化學之類的問題。

物理就是勿理。我先默一遍今天才學的《荷塘月色》。“這幾天心裡頗不寧靜,今晚坐在院子裡乘涼…”雖然不要求背全文,但我喜歡這篇。我不僅要背《荷塘月色》,且以後逢魯迅必背,文言文必背,詩詞…物理、化學課便這樣用。

我還要努力學好洋文。要和後世許多白骨精一樣,看原版英文小說、電影,說話不夾雜幾個洋文詞,都不能清楚表達心中的想法。到k歌城,專唱英文歌,這是多麼牛叉而拉風的事。英語一定要拿下、佔有。我要背單詞、背課文,只要我愛的全特麼推倒、背會。然後還要回到家中,跟媽媽說說上下五千年,八一八咱的大好河山。背上個幾個G的儲量,力爭做一個史上最牛的文科度姐。

回到家,媽已做好飯。先跟媽媽來一個親密的擁抱“親愛的媽媽,辛苦了。”我要每天都跟媽媽親密接觸,奔放到要令媽媽有強烈被關注、被需要的感覺。我後世才知道,“有被”的感覺,特幸福、滿足。

“洗洗手吃飯。”媽媽端來一盆水。先將食指和姆指在水裡捏一捏,拈一根肉絲放在嘴裡嚼著,接著再洗。

“今天上課怎麼樣,聽得懂不?”

“還好。下午有堂英語課,估計會難一點。”我跟媽媽敬個禮,“報告首長,小兵左雲一定會努力的。”

吃完飯我將碗洗了。只要在家,我儘可能地包攬家務。媽的身體不易勞累。

“媽,等會我將今天學的地理、歷史談給您聽。”我邊洗碗邊說:“看看我今天有沒有完全記住。”

將今天所學復敘了一遍,我發現這是一個好的記憶方法,印象更深了。

接下來的日子,便這樣重複著。每天回來將史地重複一遍 便能牢牢記在腦中。語文是我最愛,背起來更快。政治和英語難背一點。要多看上幾遍,才能記住。

數學弄不懂的題,我也將過程和結果記住。再大量做題,鞏固每一個知識點。雖然我不打算離開小鎮考大學。但在大堂姐的幫助下,我和媽後來離開了小鎮,娶了T市。如果今世還是這樣,為以後的成人高考我必須學好這些,這應該不算改變什麼結果吧。

作者有話要說:

☆、第 4 章

一個月下來,我感覺數學可以進入班上六十名的前十五,英語二十,其餘的大概可以進入前十。雖然我曾經是學渣,可架不住我日以繼夜的努力,自考的估計也沒有我刻苦。練字時順帶記政治,縫衣服時邊背英語。吉他都積了一層灰。

花要栽,吊蘭分分盆可以換點小錢。小菜園的菜要管理,家中吃的素菜全靠它。家務活要做,不能讓媽媽一個人忙。好在做這些事時,都是可以順帶背書。我想:現在我算得上是好女兒,好學生的典範。

農村孩子會做家務的多,但肯定沒有我這樣勤快。認真讀書的也有,但肯定不像我一樣熱愛。他們多半是奔著大學這個目標去的,出發點不純粹,學起來應該沒我快。學得快的想來也不若我聰明。貌似有點自戀了哈。說真的,我覺著我自回來後的表現,可以說是零缺點。

這個月來,我給人縫補,改衣服收的錢,差不多可以維持家中的日常開支,媽的退休金幾乎沒動。活多半是換拉鍊、接褲管,做平角短褲、白襯衫。我算不算是最早養家的孩子。很慚愧,後世我也是最老的啃老族。我現在完全對得起戶口本上戶主一欄的稱呼。

今天摸底考試。我有點小興奮,要給媽媽一個驚喜。

早上媽煮了雞蛋,買了油條、豆漿。今天考試不吃稀飯。我吃了一根油條,兩顆雞蛋。剛好一百分,不是嗎。媽說油條是不是有點綿,放在豆漿裡泡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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