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母自己帶著那南迴到了那個小小的家。
那南一踏進家門,熟悉的氣息迎面而來,破舊的小窗,斑駁的桌子,還有那臺老式的TCL電視機,一切都和記憶中一模一樣。
真好呢……
“那南,就在家裡乖乖待著,我去買菜。”那母在玄關說了一句,就匆匆離開了。
“好。”那南點點頭。
十二歲的自己,好像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好孩子。
那南想著,隨手開啟了電視,電視里居然在放《新白娘子傳奇》,那南有一瞬間的恍惚,他記得當年自己好像很喜歡看這部電視劇。
小時候是因為喜歡看到裡面的白娘子,長大了就想著要是自己也能找一個這樣賢惠又能幹的老婆就好了。
那南坐在髒兮兮的布沙發上無聲笑了。
上一世自己沒有達成這個心願,那麼這一世就一定要完成。
現在他的目標很明確,一是要努力掙錢治好自己的病,死過一次的人絕對不會再想死第二次;二是要掙很多很多的錢買房買車,然後討一個漂亮能幹性格又溫柔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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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那南第一天的初中生活很普通。
他雖然重生了,但是生活依然平靜,沒有小說中那種立即橫財飛來或者練成絕世神功的境遇。
他過著十二歲孩子應有的生活。
然而畢竟是有不同。
至少他不會像其他十二歲孩子一樣只想著玩兒,他在思考要怎麼規劃自己的人生。
可是由於上一世實在學的東西太少,他不能像小說中的人一樣畫出一幅驚天動地的畫,作一首可歌可泣的詩,由於性格一直內向,他還是害怕去參加諸如唱歌比賽等少兒節目。
除了年輕和看過很多小說,他沒什麼優勢。
思前想後,他決心要好好發揮自己唯一的優勢——寫小說。
上一世的時候他也有寫過,但是寫了一篇之後石沉大海,加上工作又忙,心裡就打了退堂鼓。
可現在不同,他有時間。
家裡沒電腦,他只能在本子上寫。
他寫的也不是長篇小說,因為他不會。
在最初寫網文的時候,他以為自己看過無數的小說,以為照搬模式就能寫出長篇來。
可實際上一動筆才發現,前路漫漫,筆觸生澀,根本寫不出來。
有些東西必須要有積累。
他在網路上寫了三十萬字,在三四百萬小說流行的時代,那三十萬字簡直連開頭都算不上,然而那南卻覺得自己已經到了極限,寫無可寫,最後只能去看別人的文章,搬了別人的橋段來,最後也沒有討好,只能不了了之。
那時候的那南心裡畏縮,覺得網文水太深,自己恐怕永無出頭之路,於是就此擱筆了。
然而現在,他覺得自己不應該畏縮,他需要錢,而他又喜歡小說,兩相結合,他應該好好堅持下去。
寫文是一件寂寞又幸福的事。
那南覺得自己有必要先學習怎麼寫文章。
第一步,就是練習怎麼把一篇文寫完。
這是個在很多人看來很簡單的事,然而做起來卻很難。
在那南的前一世,茫茫網文世界,某些作者的專欄裡挖坑無數,坑人無數,整個專欄看起來就像是月球表面,坑坑窪窪,讀者一進去就摔得半死,被坑得血流滿面。
那南曾經迷過一個叫“東方西瓜”的作者,可那死人從頭到尾挖了十幾個坑,填完的就只有三個。
到了最後,乾脆連馬甲也棄了,偷偷摸摸地開了另一個號又挖了一坑,那南倒黴地又掉了進去,被坑得半死。
從那時候起,那南總算知道這傢伙就是一坑神,於是徹底絕望,發誓不再看那傢伙的文。
可沒想到的是,不到半年,又有人在論壇暴了一個叫“坑品有良”的馬甲,說他就是“東方西瓜”。
那南連忙翻出收藏夾,發現自己居然又在追這個“坑品有良”的文!
那瞬間他緊張極了,迅速跑到“坑品有良”的文下問他是不是那個臭名遠播的“東方西瓜。
“坑品有良”很快就在文下回復了,賭咒發誓自己絕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