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2 / 4)

小說:軍婚 作者:樂樂陶陶

段時間的思想鬥爭,她心態已經平和了許多。她是個要面子的人,儘管梅梅是自己的親外甥女,但現在人家身份變了——成了準兒媳婦,新媳婦第一次到平陽,她一定要拿出該有的禮數接待——再說,這也是為了她的小京。

梅梅一進家就脫了厚棉衣進廚房幫助幹活——按那個年代高階軍官的家庭生活水準來說,趙大同家的飲食是很講究的。前面曾交代,這主要是趙家的女主人吳蔚帆對烹飪有著濃厚的興趣,而這興趣的起因先是為了讓體弱的小京多吃飯而練出來的一手烹製精緻菜餚的本事;後來,因為感激趙大同接納自己和三個孩子,為了報答老趙,她的廚藝更上一層樓,把南北菜系匯通,創出了幾十種趙家的招牌菜,既精緻又雄渾,色香味均有獨到之處。這不但慣得趙大同成了美食專家,還讓趙大同一家的餐桌享譽鄰里。

梅梅不太會做飯,至少是比三姨和小彥差很多,所以每天在廚房裡打下手。她很不見外,很賣力。

做飯,吃飯,聊天,接送客人,把趙家一家人的日子擠得滿滿的,喜洋洋的。

讓趙大同一家都意想不到的是:大年三十晚上,事先沒有打招呼說回家的趙平竟也風塵僕僕地闖進了家門。

趙平已經長成了一個堂堂的男子漢——身材高度很標準,不多不少剛好一米八,寬闊平直的雙肩,長而直的雙臂雙腿,猿臂蛇腰,小麥色的面板泛著健康的光澤,一雙眼睛不是很大卻閃著晶亮的光彩,密密的絡腮鬍子被颳得乾乾淨淨,面頰泛著青色,身上的綠軍裝一塵不染,腳上是一雙擦得鋥亮的皮鞋——他那愛整潔的習慣,勻稱標準的外形,和他的生父嚴峻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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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龍鳳鬧春(2)

隨著年齡的增長,趙大同對這個自己帶過來的兒子有些喜歡偏袒——小平這孩子很勤快,眼裡有活兒,手中有準兒,無論家裡的什麼活計,一經他的手就又漂亮又利索:他給老爸熨制式呢軍裝,比洗衣店裡的活還好,又平又直,火候正好,肯定不用擔心會有糊味;他給院中的菜地捆的柵欄,又結實又好看,就是使勁踹上幾腳也倒不了;他下廚炒菜,炒勺在他手裡上下翻飛如有神助,尤其他做的紅燒魚、乾燒魚,比繼母吳蔚帆還有滋味。趙大同釣魚的興致一直很高,與家裡有吳蔚帆和趙平這兩位燒魚強手關係極大。

趙大同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喜歡小平——是懷念他的媽媽楊敏?倒也不是——和楊敏的接觸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都不多,說不上有多深的情,自己說到底,喜歡這小姑娘的,僅是她的外形而已,要說女人,趙大同喜歡的還是吳蔚帆這個型別的;是因為潛意識裡在與吳蔚帆的兒子小京較勁?這倒有一點!趙大同一直認為,男孩子應該“悶”一點,不需要像小京那麼鋒芒外露,好像普天下就你一人聰明好學懂得多,一天到晚趾高氣揚,一副目中無人的神氣。其實你的優勢就是嘴巴靈一些,能說會道一些,殊不知這個本事只在討好女人時能派上用場。要到了戰場上,那是要看你的真本事的,看你是不是勇猛頑強,不怕犧牲——槍炮子彈誰聽得懂你那黃毛子吊嘴的一套。

是男人總希望自己的一切都有人傳承——小平雖不是自己親生,但一直在自己跟前長大,這孩子的秉性雖不能說全像自己,至少比小京更與自己接近——比如不善言談,不愛搶話出風頭,不懶,心靈手巧,這些都與自己近似……家裡有三個禿小子都姓趙,相比之下,還是小平最知心。

趙大同就是這樣,在自己的組合家庭裡,在三個男孩子之間看不見的持續不斷的戰火硝煙中,在兒子們之間已經不自覺形成的二大陣營裡,慢慢地、堅決地站到了小平的一邊。

吳蔚帆和家裡的所有孩子,都完全不知道趙平的真實的身世,所以認為老頭子喜歡自己的親生子,也在情理之中,便都預設了。

趙大同說是喜歡小彥,那裡有幾分是需要小彥照顧的意思;而對小平的喜歡,則是無條件的,無私的,發自內心的。平日裡他就常牽掛著小平,節慶之際見了當然更是驚喜。小平推門進家的時候,趙大同一陣激動,忽地站起身來,直想把兒子緊緊摟在懷裡!可是,他終於剋制住了自己——吳蔚帆和小京、梅梅他們都在,不好表現得太激動。

趙平參軍後很少有探家的機會。

吳蔚帆猛一見小平進來,心裡亂跳了一陣,心裡想:他可千萬別把這個春節給攪和了啊!可別成了梅梅的笑料!但小平見梅梅在場,竟表現得彬彬有禮一反常態。他和梅梅打了招呼之後,就回自己屋裡貓著,叫吃飯就出來,有時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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