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的算。
“不用了,”老四也不是傻瓜,當然知道我打的是什麼主意:“你就留在這把《女戒》給我抄十遍,也好收收你那野馬似的性子。你徹夜未歸,你阿瑪那我已經派人通知,就說你姐病了,接你來過幾天。”
“真是謝謝四爺你了。”我笑得比哭得還難看,讓你費心替我遮掩了:“不過,不過我根本就不會寫毛筆字,您可不可以換點別的?”我是現代人嘛,不會寫很正常。別說毛筆字,我多年已經習慣用電腦打字,現在恐怕連鋼筆字也寫不全。
“不會寫你才要多寫,你以前出身民間也就算了,現在身份變了還不知自我尊重,是嫌別人的閒話不夠難聽嗎?”
是啊,我怎麼沒想到,我的出身確實遭人詬病,以後該多多注意才是。這樣說,四阿哥這次是好意嘍?他這樣做難道是為了姐姐——姐姐雖不得寵,好歹也是他的女人,不可以讓我牽連她也被人說閒話。
對,一定是這樣!我不斷給自己做著心理建設,老四又說:“這是我剛剛臨好的帖,你拿去練。”說完把他剛剛寫的東西遞給了我。
他連貼都事先準備好了,我還有說不的可能性嗎?我有氣無力的對他說:“謝四阿哥!”
“有不懂的可以去問十三,他最近很有空。”老四特地強調。
他要閉門思過,當然有空。真不公平,我要求閉門思過卻不可得,他一聲不吭卻可以回家吃香的喝辣的,親兄弟就是不一樣。我一邊憤憤不平,一邊拖著四阿哥的大作回姐姐的院子去了——就不知道姐姐會不會臨摹她老公的字,反正她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幫幫我好了。
那天喝醉以後的事我差不多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喝到最後我突然爬到金祥(現在應該叫胤祥)的背上死都不肯下來,非要他答應給我做小弟不可。大家在苦勸無效後,只好一致決定——由金祥送我回家(他們就是不決定也沒別的辦法)。
後來到了四貝勒府,眾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還是沒能把我給勸下來,最後還是靠四阿哥的一聲怒喝,才把我從金祥身上給嚇了下來——我從來都不知道自己居然畏懼老四到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