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西遊記 未解之謎 作者:閻王

打死的; 打; 比殺要慢得多; 劉洪為什麼要打? 肯定是邊打邊罵:“我叫你幹。。。!”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道:“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這句話真是耐人尋味啊; 你若跟我過日子的; 我也不計較你跟陳光蕊的事了; 反正你已經有了我的孩子; 你若不跟我過日子; 我就跟你一刀兩斷!

劉洪若真的是劫色; 就不用說這番話了; 先捶她兩捶; 看她老不老實! 而作者用的“一刀兩斷”這個詞實在是妙啊。各位看官; 你們都以為是要殺小姐麼? 不是滴; 是在用“分手”嚇唬小姐! 百分之百的指“分手”! 因為小姐本來就是準備去跳河自殺的呀; 你還再用殺她嚇唬的了麼?! 所以; 小姐不是怕死; 而是怕分手!

劉洪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為什麼又不要她了呢? 現在怎麼又在船上呢? 只有一種解釋: 劉洪的家庭反對他娶溫嬌小姐。

劉洪與溫嬌應屬自由戀愛; 因為家庭反對; 才不能結婚;不能去搶繡球; 如果是他自己不愛小姐; 他現在也不會化裝偷跑到這船上來打死光蕊; 現在; 已經把光蕊打死了; 你若不從我; 我就再回去; 看你怎麼辦! 小姐怕的就是這。

劉洪的家庭勢力一定不小; 如果比丞相低; 也不敢那樣做; 兩家大概是勢均力敵; 而且是對頭; 這從後面可以看的出來; 劉洪在官場上應付自如; 絕不是一梢公水賊做得了的; 丞相在知道真相後; 一紙公文就能解決的問題; 卻要跑到皇帝那兒討來六萬御林軍去剿; 就說明劉洪的家庭勢力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各位看官啦; 看書得仔細; 作者這樣寫; 都是有用意的; 你自己想不通了; 卻說作者水平臭; 這是什麼道理?!

劉洪是愛小姐的; 因為小姐已經結了婚; 劉洪的爹媽才放鬆了監控; 劉洪才得以脫身; 尾隨而來; 買通開船的李彪; 化裝成梢公; 打死光蕊; 與小姐私奔; 改名換姓; 連顯赫的家世都放棄了; 情願與小姐躲在江州過小日子。如果是在京城; 那她們就是不可能的故事。

劉洪必然是深諳官場之道; 行事分寸恰倒好處; 才得以十八年來不升不降不調不露。

小姐十八年來必然是經常寫信回去: 爸媽; 我很好; 很幸福; 勿來; 勿念; 光蕊工作很忙; 有時間我們就回來看您。

小姐要是不打掩護; 能瞞十八年嗎?!

若按表面文字; 劉洪只見了小姐一眼; 就被迷住了; 頓時淫心大發; 殺人劫色; 何等的猖狂! 怎麼當了市長反而又收斂了呢? 按這個色魔的本性; 再加上江州土皇帝的權利; 應該更加有條件濫發淫威才對; 應該把江州的女人玩遍才對!

可是他跟小姐過的一直很好; 從小姐要僧鞋; 找寺院這一段可以看出; 他都是順著小姐的。直到丞相發兵來捉; 從夢中驚醒; 也沒有發現他有一妾。可見劉洪根本就不是什麼色魔。

如果小姐懷的那個孩子(唐僧); 不是劉洪的; 劉洪會對小姐這麼好? 而且十八年來人都半老了; 還這麼好; 那就只能說明: 小姐與劉洪才是真正的原配夫妻。而且從感情上講; 比任何一對夫妻都要好的多。

(12) 江流僧復仇報本

唐僧是劉洪與溫嬌所生; 那麼; 劉洪又怎麼會要殺掉自己的親生兒子呢?

不會; 絕對不會!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是何等的利索; 難道要殺一個嬰兒還不簡單嗎? 我們來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看到沒有? 是小姐做的這個棄嬰決定。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如果她是真的指望“有人救得,收養此子”,她幹嗎不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

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快些! 要是真的是劉洪要謀害此子; 那她可以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這孩子一命吧; 總要比丟江裡好得多!

可她是揹著劉洪去的; 為什麼要揹著劉洪呢? 因為劉洪若知道了; 絕對不會允許她這樣做!

那麼; 我們的溫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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