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我那是各種珍貴香料混雜的普羅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這隱藏觸動了我的記憶。當時,我才會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許忽略了這本書的副書名:一個謀殺犯的故事!”
盛太太鎮定自若,眼神沒有任何變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別,而且也確實用了十幾年,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氣味。”
“沒錯,就是這種氣味,獨一無二,永不磨滅!這種氣味的記憶,將永遠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腦裡——伯母,您自然也明白這一點。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細清除過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個人長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種香水,這種氣味會滲透到面板裡。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徹底清除乾淨!而您因為習慣這種氣味,所以並不會感覺到這一點。”
這句話則讓盛太太啞口無言。但她搖了搖頭:“這證明不了什麼。”
雪粒積滿小麥的頭髮,又慢慢融化下來。她從容不迫地說:“香水碰上絲巾這種東西,最容易保留氣味,哪怕只有一點點味道。當兇手站在慕容老師和錢靈背後,用絲巾將她們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絲巾,就是頭髮和衣服,一定會劇烈摩擦到兇手的頭髮,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氣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烏黑的長髮,輕描淡寫地回答:“嗯,好像有點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師死後的那個清晨,經過一夜雨水的沖刷,我仍然聞到絲巾上殘留的香水。是的,那兩條殺人的絲巾,它們在說話,說您就是兇手!”
秋收是透過眼睛辨認出了第一個兇手,小麥卻是透過鼻子抓到了第二個兇手。
“胡說!”這回輪到盛讚跳出來,“你知道要把一個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嗎?像我媽媽這樣年紀的女人,怎麼可能做到呢?”
“對不起,你知道Esfahan絲巾的柔韌性有多好嗎?這種天然蠶絲製成的頂級絲巾就是最佳的絞殺工具!何況,上個週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還說過,您年輕時候是知識青年,在西北農村插隊落戶,經常像男人一樣下地幹活,胳膊變得極有力量。您現在身材保持得這麼好,無疑是常年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