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兩倍,而暴力罪的發生率是原來的4倍。在美國,特別是在大城市,暴力事件仍比英國與歐洲多。這一方面反映在街頭槍支的數量有所增加(這與美國家庭的情況相反,在美國家庭。也許是因為已經抑制住了破門盜竊罪),另一方面也反映在謀殺罪的數量和與毒品有關的襲擊案的數量有所增加。但除了這些重大的差別外,大西洋兩岸的情況很相似。現在,在整個西方,財產罪的犯罪率已經達到了可以相互進行比較的水平。我們英國人必須丟掉這樣一種沾沾自喜的臆斷:因為我們有所謂的更加高雅和更加具有公有社會的文明,因此,我們不會受到我們所哀嘆的美國趨勢的影響。例如在英國,1981年的破門盜竊的犯罪率只有美國的一半;1987年它與美國持平;而現在已經比美國高了。
可能,人們對於將不同時期和不同國家之間的統計數字進行比較是否合理會表現出模稜兩可。但是不能否認過去30年在西方所發生的情況,也不能否認其重要意義。
理論家和實踐家一般都同意,國家的主要目的是維護秩序。人們非常向往用法律維持秩序,法律也應該尊重權利。除非國家有意志和能力保持秩序,否則,不僅壞人,而且好人最終也會藐視它的權威。當遵守�